困擾可再生能源行業六年之久的補貼拖欠難題,有望獲得解決。
據《中國證券報》3月27日報道,主管部門正在就可再生能源補貼欠款事項進行系統性清查,3月底前將完成企業自查。主管部門清查完畢后,國家將一次性發放歷史拖欠補貼。
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人士向界面新聞證實,國家相關部門正在推動一次性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問題。
3月24日,財政部網站發布《202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顯示,今年“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中的“中央本級支出”達4528億元,較去年增加3600億元,增幅達3.88倍。
一位不愿具名的新能源行業權威人士對界面新聞稱,增長的中央支出,部分或用來解決新能源補貼拖欠問題,具體的金額需看最終審核結果。
“補貼發放需要在欠款清查后。”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對界面新聞稱,預計發放沒有那么快,需要一定的核查時間。
日前,內蒙古已發布文件稱,擬對已批復新能源項目有關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工作,排查在建、待建的有補貼及無補貼新能源項目。
“這對新能源開發商形成重大利好”,一位風電整機商業內人士對界面新聞表示,意味著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目錄的項目補貼資金,將全部回籠。
風光項目投資額度大,開發商的投資收益率基于電價補貼測算。“很多帶補貼的存量項目貸款建設。補貼不兌現,使得民企開發商生存艱難。”該風電整機商表示。
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是陳年頑疾。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國內開始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基于固定電價的補貼政策。
2011年底,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設立,用于可再生能源補貼。金額來源主要為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以及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
進入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目錄的新能源項目,有資格申請補貼,按時全容量并網后,補貼由電網企業進行轉付。
2015年前,可再生能源行業處于發展初期,補貼發放緊張有序。
2016年以來,新能源行業發展進入爆發階段,電價附加標準雖進行過提升,但難以趕上新增裝機速度,所獲資金低于補貼實際需求。
此外,電價附加費全部征收的難度較大,自備電廠、地方電網用電等常年征收率不足85%,造成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不斷擴大。
2017年-2019年,補貼缺口分別達1500億元、2331億元、3000億元以上。
2020年“搶裝潮”后的大量補貼兌現,給財政資金帶來更大壓力,當年年底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突破3000億元。
據風能專委會綜合各項因素測算,截至2021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拖欠累計約4000億元,預計2028年電價補貼缺口達到峰值。
因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部分新能源開發商背負大量應收賬款,影響現金流,嚴重導致資金鏈斷裂,出現金融違約風險。
發電企業、設備企業、零部件企業間的三角債現象也屢見不鮮,影響企業正常經營,且抬升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
3月10日,風能專委會發布的《一次性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歷史缺口問題是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重要舉措》文章稱,一次性解決補貼拖欠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
按照有關規定,自2021年起,新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和光伏項目全面實現平價上網,國家不再補貼;2022年起,新核準海上風電項目國家不再補貼。
此外,單個項目補貼資金也采取了收口辦法。
根據《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依法依規納入補貼目錄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按國家發改委制定電價政策時依據的“合理利用小時數”核定中央財政補貼額度,同時明確了總補貼資金額度是“合理利用小時數”乘以運行年限20年。
這意味著,每年需要的補貼資金和未來項目壽命周期內所需要的全部補貼資金量基本明確,不再存在所謂的“無底洞”。
今年以來,各部門多次提及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
2021年2月,國家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提出了補貼確權貸款、足額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政策措施,共同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3月5日,《關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指出,促進優化能源結構,完善清潔能源支持政策,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推動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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