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可再生能源持續健康發展,對于貫徹黨中央“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實現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作為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山東能源監管辦堅持目標導向和市場化方向,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能源監管和服務工作,為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是完善市場機制,促新能源消納。會同省發改委、省能源局有序推動山東電力市場建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有效銜接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十三五”以來,山東省通過調峰輔助服務等市場機制累計為可再生能源置換發電空間310.87億千瓦時。“十四五”期間,將重點優化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機制,擴大交易規模,突出可再生能源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交易結果等方面的優先地位,通過有效的價格信號引導火電機組靈活調整,調動儲能、用戶側等各類資源提供服務的積極性,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空間,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 二是開展專項監管,保障規劃政策有效實施。近年來,先后開展了風電開發建設、光伏發電并網運營、清潔能源消納等專項監管,監督落實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政策落地、配套電網同步建設,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并網接入、市場交易等依法依規開展。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建立了監管反饋機制,實現了監管成果運用與行業規劃政策制定的有效融合。“十四五”期間,將重點圍繞優化能源結構和非化石能源規模化發展,持續加強電網公平開放和電力交易秩序監管,確保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發展。 三是暢通咨詢投訴渠道,打造能源服務熱線。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群眾反映的可再生能源接網、上網電費及補貼結算等熱點問題。“十三五”以來,共回復群眾咨詢4086件,處理投訴舉報95件。指導電網企業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全流程管理實施細則,做好可接入容量、業務流程、建設時序等重要信息的公開,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并網手續,壓縮辦理時限,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高效便捷的并網服務。“十三五”以來,山東省分布式光伏容量由44萬千瓦增加到2384萬千瓦,位居全國第一。“十四五”期間,將立足監管職責,進一步做好電力稽查工作,監督可再生能源各項政策措施在山東省的落地實施,維護可再生能源企業和人民群眾利益。 四是強化分析研判,做好安全監管。在山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出臺《山東省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意見》,明確了省、市、縣三級電力安全監管職責,構建責任清晰的監管體系,做好分級分類監管,為能源安全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針對分布式光伏高速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安全問題和隱患,超前研判,主動作為,會同省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網運行管理的通知》。下一步,將重點督促分布式光伏項目落實國家、行業標準,強化安全運行條件,規范涉網技術參數,防范和化解光伏無序脫網、配網電壓異常等電力安全事件,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推動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發展。 五是提升許可服務,優化投資環境。按照國家能源局要求,對分布式發電項目、項目裝機容量在6兆瓦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小水電站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豁免電力業務許可證,減輕企業負擔,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向社會公開發布電力許可零跑腿、零超時、零差錯“三零”服務承諾,提升業務辦理效率和許可服務水平。十四五期間,將重點打造以信用為基礎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實施分類監管,提升許可事中、事后監管效能,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投資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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