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發改委日前發布《關于貫徹發改價格〔2022〕303號文件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鼓勵燃煤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在電力中長期合同中,簽訂交易電價隨燃料成本變化合理浮動條款,實現交易電價與煤炭價格掛鉤聯動,促進購售雙方長期穩定利益共享。
河北省發改委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明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傳導機制。當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在合理區間內運行時,燃煤發電企業可在電力中長期交易中通過市場化方式充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即在基準價(河北南網0.3644元/千瓦時、冀北電網0.372元/千瓦時)基礎上上下浮動20%區間內形成合理電價。鼓勵企業在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設置上網電價與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掛鉤的條款,有效實現煤電價格傳導。
黑龍江省發改委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按照國家“兼顧上下游利益,上限保電、下限保煤”和“自產煤炭與外調煤炭到燃煤電廠價格相近”的原則,確定黑龍江省煤炭(5500千卡)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545至745元(含稅),其他熱值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按熱值比相應折算。
完善中長期交易合同制度。引導煤、電價格主要通過中長期交易形成,省內煤炭生產企業與燃煤發電企業要在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內,多簽、實簽中長期合同,確保簽訂數量達到國家要求。鼓勵在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設置上網電價與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掛鉤的條款,有效實現煤、電價格傳導。
寧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迎峰度夏有序用電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全區電力供需平衡緊張時期,燃煤自備電廠應按照電網調度要求“應開盡開、以發定用”,禁止燃煤自備電廠停機從公網購電;各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系統排查所有并網及非并網燃煤自備電廠,對未開機企業進行約談;當擁有燃煤自備電廠的企業用電負荷大于自備機組裝機容量時,其下網負荷應全額執行有序用電。
浙能電力發布2021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浙能電力2021年度凈利潤由盈轉虧,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710億元,同比增長37.5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8.55億元,同比減少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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