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的通知》(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1〕809號)等文件精神,華中能源監管局會同湖北省能源局組織電力調度機構、電力交易機構、相關市場主體對《湖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形成征求意見稿。并于近日向市場成員和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立足國家政策要求、市場建設需求和市場主體訴求,在修訂過程中充分吸納了各方意見建議,對交易組織、偏差處理、偏差結算等市場主體關心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進行了研究明確,包括:明確發布年度交易預安排計劃和月度交易計劃,進一步規范交易組織行為,為市場主體提供穩定的交易預期;研究提出兼顧各方利益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措施;進一步明確合同轉讓有關內容,增加市場主體處理合同偏差的方式;明確電費結算遵循“照付不議、偏差結算、月結月清”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合同執行嚴肅性,促進市場主體增強履約意識。 下一步,華中能源監管局將根據各方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湖北省能源局進一步完善有關規則條款后盡快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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