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6日訊(記者 殷俊紅)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十四五”期間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作出部署。
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對于會窮盡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種能源,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而且資源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
我國可再生能源呈現四大新特征
一是大規模發展,在跨越式發展基礎上,進一步加快提高發電裝機占比;
二是高比例發展,由能源電力消費增量補充轉為增量主體,在能源電力消費中的占比快速提升;
三是市場化發展,由補貼支撐發展轉為平價低價發展,由政策驅動發展轉為市場驅動發展;
四是高質量發展,既大規模開發、也高水平消納、更保障電力穩定可靠供應。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一步引領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主流方向,發揮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主導作用,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主力支撐。
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四大目標
一是總量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消費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的占比超過50%。
二是發電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十四五”期間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占比超過50%,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
三是消納目標,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是非電利用目標,2025年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這些目標是綜合考慮了各類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潛力、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開發利用經濟性等多種因素確定的,能夠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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