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雙碳”目標要求,貴州能源監管辦不斷強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近期,在配合做好南方區域電力備用、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建設以及跨省(區)應急調度建設的同時,貴州能源監管辦同步推進貴州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修訂。通過市場機制進一步提升貴州電力系統靈活性,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此次規則修改,主要從以下六方面著手:
一是擴大市場主體參與范圍。運用市場機制,激勵第三方獨立主體提供調峰資源,充分挖掘包括發電側儲能在內的新型儲能以及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等負荷側可調節資源的調峰潛力。
二是增大對煤電機組深度調峰的補償力度。將煤電機組深調第一檔、第二檔、第三檔補償標準分別提高至81元/兆瓦時、648元/兆瓦時、972元/兆瓦時。通過加大補償力度,彌補煤電機組深度調峰成本,進一步提升煤電機組參與深度調峰的積極性,提高系統調節能力。
三是探索建立容量補償機制。增設深度調峰容量市場交易品種,對通過深度調峰改造,具備在系統負荷低谷時段主動調減出力至35%負荷率以下能力的燃煤機組,進行35%負荷率以下可調節容量的補償。激勵引導火電機組開展靈活性改造,挖掘調峰潛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四是完善輔助服務分攤機制。推動輔助服務費用向用戶側疏導,按照“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將調峰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由發電企業、市場化電力用戶等所有并網主體共同分攤,初步考慮調峰補償費用由并網發電廠和市場化電力用戶按照分攤系數均為50%進行分攤。后續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適時調整。
五是增強新型儲能等市場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意愿。對于地市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直接調度的容量為5兆瓦/1小時及以上的獨立電化學儲能電站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參照煤機深度調峰第二檔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對于直控型可調節負荷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參與調峰(削峰)輔助服務按照煤機深度調峰第二檔補償標準的2倍執行,參與調峰(填谷)輔助服務按照煤機深度調峰第二檔補償標準執行。
六是促進火電機組頂峰能力提升。建立頂峰市場化補償機制,對高峰時段參與頂峰且出力在設計最大出力80%以上的火電機組,給予合理補償。深入挖掘機組最大可調能力,提升高峰時段出力水平,保障電力平穩有序供應,推進解決貴州火電機組高峰時段發電出力不足的問題。
通過綜合采取以上六方面措施,貴州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將更加完善,進一步提升貴州電力系統的靈活性,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推動貴州電力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雙碳”目標實現作出積極貢獻。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