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部署,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福建能源監管辦會同福建省發改委聯合批復《福建省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經過市場調研、平臺建設和市場主體注冊等工作,福建省綠色電力交易市場已具備正式啟動條件。
福建省綠色電力交易堅持以市場化方式發現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優先引入平價和補貼到期的集中式陸上風力發電企業參與,按月組織符合要求的發電企業與有綠電消費需求的電力用戶開展雙邊協商交易,確保交易優先組織、優先執行和優先結算,充分體現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等方面的地位。引導有需求的用戶直接購買綠色電力,推動電網企業優先執行綠色電力的直接交易結果,進一步拓寬了企業減排降碳路徑,賦予產品綠色屬性,提升國際競爭力。福建電力交易中心協同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通過“e-交易”平臺為參與綠電交易的電力用戶提供綠色電力證書,實現綠色電力消費可認證、可溯源。
下一步,福建能源監管辦將會同政府相關部門持續推動完善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擴大市場主體和交易規模,促進福建電力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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