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國新)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緊緊圍繞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以下簡稱運營公司)的功能定位,結合子企業實際情況,不斷提升授權管控的系統性、針對性,有效增強企業發展動力活力,促進高質量發展。
立足運營公司定位特點 明確授權管控思路框架
把握授權管控的基本原則。從“以落實國家戰略為導向,以服務中央企業為本位,以助力國資國企改革為重點,以市場化運營為基礎”的運營公司定位出發,圍繞上接國資監管機構、下接資本運作和企業經營的實際,結合投資驅動的公司特點,進一步明確集團與子企業的權責邊界和授權行權方式,確保既貫徹好國家出資人代表意志,也維護好出資企業市場主體地位。
優化授權管控的組織體系。完善以資本為紐帶的管理體制,健全“總部為資本平臺、板塊為運營平臺、功能公司為業務平臺”的組織架構。即總部作為資本平臺,強化黨的建設線、運營管理線、業務拓展線的機構協同運行,更好發揮“定戰略、配資源、帶隊伍、控風險、促協同”的核心職能;板塊公司作為運營平臺,統籌板塊內的功能公司建設、資源配置、業務協同、品牌建設等;功能公司作為業務平臺,具體負責相關業務的市場拓展、運營管理。
明確授權管控的總體思路。結合所屬企業實際,研究確定“三授三不授”的工作思路。“三授”,即對運營成熟、治理健全、管理規范的重要板塊公司,對行權能力建設到位的所出資企業,對確需搶抓市場機遇且行權條件完備清晰的事項,探索開展更大力度的授權;“三不授”,即對“三重一大”事項、特殊監管要求事項、投資項目負面清單事項,堅決不予授權,確保授得準、接得住、用得好。
依托“三單一表” 實現科學合理授權管控
厘清權責邊界,研究制定權責事項清單。制定《中國國新總部對所屬企業權責事項清單》,在戰略、投資、財務、人力、產權管理等關鍵領域管好11大類55項批準(決定)類、備案類、審核類等權責事項。規范總部對所屬企業有關管理職責的權限、履職依據、審批節點等要求,推動各項業務規范、有序、高效開展。
明確授權范圍,持續優化授權放權清單。在基本權責邊界基礎上,逐步將審批備案事項授權放權至所屬企業。通過授權放權清單,針對二級企業、重要三級企業、“雙百企業”、上市公司、新設企業等各類企業實際,細化明確各類企業的授權額度標準,將差異化管控要求進一步具體化。同時,根據運行情況,逐步加大授權力度,2021年授權放權事項達64項,較2019年新增17項,增幅36%。
劃出底線紅線,嚴格執行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在落實國資委投資負面清單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運營公司業務實際和風控需要,制定實施《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細化明確通道類、過橋類業務等13項禁止類業務,以及對外設立各級子基金、非主業投資等14項限制類業務。
緊扣投資主線,分類實施投資決策權限表。綜合考慮企業功能定位、業務成熟度、治理能力等實際情況,明確不同層級子企業的投資額度。根據不同投資額度,結合基金投資、股權運作等業務需求,進一步清晰總部與子企業的投資決策權限的邊界,細化投資立項、終審等不同階段的決策流程及相應責任主體。
堅持放活與管好相統一 持續提升治理管控能力
加強出資企業行權能力建設。穩步推動各板塊公司黨委適建必建,探索開展黨支部集體研究把關重大經營管理事項試點,指導企業制定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進一步優化黨組織“決”和“議”事項。強化子企業董事會規范建設和作用發揮,實現子企業董事會應建盡建、外部董事占多數、制定董事會授權制度、重要子企業落實董事會職權“四個100%”全覆蓋,為企業規范行使授權、實現高效運作奠定堅實基礎。
建立跟蹤監督機制。按照授權與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印發《關于在打造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升級版中構建“大監督”體系的實施方案》,明確“大監督”體系工作機制、監督重點、工作措施和保障機制,構建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涵蓋業務、審計、法律、財務監督力量的“五位一體”大監督體系,由巡視、審計、紀檢、法律、財務、人力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持續開展巡視巡察和跟蹤監督,在授權行權中嚴格落實國資監管各項要求,為深化改革系上“安全帶”。
動態優化授權范圍。依據現行有效制度和管理需要,結合所出資企業的功能定位、業務特點、管理水平等實際情況,定期修訂完善“三單一表”,持續做好滾動優化。結合公司人員少但資產規模大的實際,定期對跟蹤監督反映情況進行總結評估,視情況調整授權范圍。對治理健全到位、行權效果良好、風險管控完善的板塊公司逐步加大授權力度;對發生重大決策失誤或風險事件、審計巡視監督檢查發現重大問題等情況結合實際收回授權事項。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