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一張欠費停電的通知函截圖在網上流傳引發網友關注,截圖顯示,該函為南寧供電局青秀供電分局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的欠費停電通知。
通知稱:貴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為我局依法供電的客戶,根據供用電合同約定,應承擔按時足額繳納電費的義務。截止2023年2月24日,貴單位位于新民路34號(用電戶號:040100010004931)用電區域2023年1月電費及歷史違約金合計483848.85元(其中電費本金:477791.09元,違約金:6057.76元)經多次催繳仍未結清,我局將依照《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27條和第39條以及雙方供用電合同約定,在2月27日起對貴單位停止供電。為減少停電對貴單位造成的影響,請于27日前結清上述電費。
針對此事,2月27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多次致電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了解情況,電話始終無人接聽;隨后記者電話咨詢了南寧市供電局客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電費已經于27日上午10點左右結清,繳費金額為477791.09元。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朱曉沖 黃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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