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近來電力供應不穩(wěn)議題引發(fā)討論,民進黨當局及臺電一再強調全臺停電次數十年來已降低七成,但民眾黨民代張啟楷4月24日指出,臺電統計的每戶停電時間及次數,未將大型停電事故造成的停電次數及時間納入計算,質疑臺電根本在搞認知作戰(zhàn),是否“停得夠久就不算停電?”
張啟楷24日在臺立法機構經濟委員會指出,臺電在2021年及2022年都有重大停電事故,但臺電把這些大型停電事故單獨列出來,沒有計入停電時間及次數中,質疑臺電美化供電可靠度報告,疑似蓋牌(指隱藏事實)。
張啟楷說,以2022年發(fā)生“303”大停電為例,造成平均每戶停電時間應該是91.285分鐘,每戶平均停電次數為0.467次,但臺電認為次數應該是0.181(次/戶年),時間只有14.936(分/戶年)。他質疑為什么排除“303”大停電事故造成的停電數據,這是要欺騙民眾還是認知作戰(zhàn)?為什么移花接木?
臺經濟主管部門負責人王美花當場回應,不是移花接木,臺電網站都有做說明,所以民代才看得到加注的說明。
臺電發(fā)言人副總蔡志孟解釋,其他國家和地區(qū)計算停電分鐘數及次數時,也會排除大型停電事故計算,而臺電就是沒有要蓋牌或漏算,才以附注方式,揭露加入重大停電事故后的停電時間及次數,如果要隱瞞,就不會在官網上公開數據。
臺灣“中研院”兼任研究員梁啟源則表示,停電原因不論是天然災害還是人為疏失,對用電戶而言結果都是停電,不能因為大型停電事故的停電時間很長,就排除計算,在供電可靠度統計中,次數及時間都該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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