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 《經濟參考報》5月18日刊發文章《聚焦充電“堵點” 綜合施策助推新能源汽車下鄉》。文章稱,一直以來,農村地區充電設施不足是影響新能源汽車使用的突出短板之一。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17日出臺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的政策文件,對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優化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環境等作出具體安排。
記者獲悉,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抓緊補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短板,加快推動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地區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同時,推動豐富新能源汽車供應,提供消費券、以舊換新獎勵等多元化購買支持政策,擴大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購買使用。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消費高速增長。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介紹,截至2022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1310萬輛,超過全球總量的一半。自2020年7月起,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連續三年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引導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下沉,數據顯示,從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車下鄉車型消費看,銷量同比分別增長80%、169%、87%,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
但孟瑋也表示,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總保有量相對較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經濟實用車型供給不足、銷售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制約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
“當前,我國已建成包括521萬臺充電樁在內的,世界上數量最多、輻射面積最大、服務車輛最全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為新能源汽車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仍是影響新能源汽車使用的一大制約瓶頸,在農村地區更為突出,已成為制約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堵點’‘痛點’。”孟瑋說。
為破解這些瓶頸、更好滿足農村居民使用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17日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聚焦制約新能源汽車下鄉的瓶頸問題,在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強化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宣傳服務管理等三個方面,提出了11項具體舉措,通過適度超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優化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環境,著力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不斷釋放農村地區消費潛力。
具體來看,在建設環節,重點在公共充電設施與社區充電設施上發力,加快推進農村既有居住社區因地制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條件改造,落實新建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持續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共享。在運營環節,重點是加大充電網絡建設運營支持力度,利用地方專項債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增強農村電網支撐保障能力。在維護環節,重點是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維服務體驗,完善充電設施運維體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
除了抓緊補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短板,孟瑋介紹,相關部門還將在購買使用方面采取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擴大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購買使用。其中,在產品供應上,考慮到農村地區出行場景與城市有一定差別,鼓勵企業針對農村地區消費者特點,開發更多經濟實用、適銷對路的車型,特別是載貨微面、微卡、輕卡等部分商用產品。在支持政策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農村戶籍居民在戶籍所在地縣域內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消費券等支持。鼓勵有關車企和有條件的地方,對淘汰低速電動車購買新能源汽車提供以舊換新獎勵。
記者了解到,目前陜西、云南等多地已經啟動2023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其中,陜西省于4月底正式啟動新能源車下鄉,將組織新能源汽車企業進行線上推廣,鼓勵車企舉辦直播或網絡購車,同時西安市新能源車進機關、下企業、入園區團購推廣活動也一并啟動,活動從4月持續至12月。
“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市場空間廣闊。”孟瑋說。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發布的《中國農村地區電動汽車出行研究》顯示,預計到2030年,中國農村地區汽車千人保有量將近160輛,總保有量超7000萬輛,蘊含巨大市場空間。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僅有利于促進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而且有利于發展鄉村旅游等新業態,為鄉村振興增添新動力。(記者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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