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分工落實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2〕18號)(以下簡稱《意見》),鞏固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成果,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分工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意見》實施各領域和全過程,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充分認識《意見》印發實施對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的重大戰略意義,牢記“國之大者”,錨定“走在前、開新局”,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升《意見》推進實施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
二、細化實化責任分工。各責任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為任務實施第一責任人,對照分工負責的重點任務,制定可操作、可評估、可考核的行動計劃,逐項細化時間表、路線圖、責任書。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意見》實施,協調推進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意見》重大改革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點改革任務,分年度分步驟推進實施。
三、強化政策措施配套。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全省實施方案,集成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各責任部門要加強對上匯報銜接,爭取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落實《意見》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省級財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領域配套政策,加強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政府投資計劃與《意見》實施的銜接協調。支持開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創新實踐,以點帶面推進整體突破,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四、加強督導評估考核。將《意見》落實工作情況納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重點,“四進”工作重點和高質量發展目標績效管理。強化結果分析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提拔使用和激勵獎懲的重要參考。各責任部門要加強對重點領域任務實施進展跟蹤。適時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實施評估,定期將年度工作落實情況和評估結果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五、營造濃厚社會氛圍。堅持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參與,大力激發各類主體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人大、政協以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群團組織作用,引導形成全社會全力支持和踴躍參與的良好局面。宣傳部門要精心組織系列宣傳報道,在全省形成學習貫徹落實《意見》的良好氛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1日
《國務院關于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分工落實方案
一、發展目標
(一)五年目標。
1.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現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產業數字化轉型全面推進,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大數據局)
3.能源結構、產業結構顯著優化,增量能源消費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提供,重點行業和企業能效水平全國領先。(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城鄉人居環境和居民生活品質顯著改善。(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
5.重點領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營商環境達到全國一流水平。(牽頭單位:省委改革辦、省政府辦公廳;參與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二、降碳提質并舉,全面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二)推動傳統支柱產業綠色化高端化發展。
6.以節能降碳和綠色轉型為牽引,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和質量提升行動,支持傳統優勢產業做精做強,向產業鏈中高端邁進。(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7.支持山東以化工、有色金屬、建材、紡織、輕工等行業為重點,“一業一策”制定改造提升計劃。(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8.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單位: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
(三)加快重化工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
9.堅持高端化、綠色化、集約化,促進鋼鐵、石化企業兼并重組,實現產能向沿海地區園區集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海洋局)
10.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鋼鐵產能實現應退盡退,推動重要鋼鐵產業基地工藝流程優化和產品結構升級。(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
11.深入推進化工園區整治提升,鼓勵企業減油增化,延伸石化產業鏈,提高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
12.扎實推進裕龍島煉化一體化項目建設,嚴格落實產能置換指標,穩妥推動后續地煉產能整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海洋局)
(四)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13.聚焦重點耗能行業,強化環保、質量、技術、節能、安全標準引領,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
14.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減量替代要求,主要產品能效水平對標國家能耗限額先進標準并力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對存量項目積極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國資委)
三、堅持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優化能源和交通結構
(五)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
15.在確保能源安全可靠穩定供應的基礎上,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加快實施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原則上不再新建自備燃煤機組。(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
16.大幅壓減散煤消費,因地制宜推進“煤改氣”“煤改電”,推廣工業余熱余壓綜合利用。(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17.提升勝利油田、渤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清潔低碳生產水平,加強油氣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推進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山東段)、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
(六)促進非化石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
18.支持山東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打造千萬千瓦級深遠海海上風電基地,利用魯北鹽堿灘涂地、魯西南采煤沉陷區等建設規模化風電光伏基地,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發展模式。(牽頭單位: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山東能源監管辦)
19.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在膠東半島有序發展核電,推動自主先進核電堆型規模化發展,拓展供熱、海水淡化等綜合利用。(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海洋局、山東能源監管辦)
20.推動“綠電入魯”,支持山東加強與送端省份合作,積極參與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加快隴東至山東特高壓輸電通道建設,新建特高壓輸電通道中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牽頭單位: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21.構建源網荷儲協同互動的智慧能源系統,推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提升新型儲能應用水平。(牽頭單位:省能源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能源監管辦)
(七)優化交通設施布局和結構。
22.推動青島經濟南至鄭州、西安通道建設,加快建成京滬高鐵輔助通道,推進京杭運河黃河以北段適宜河段復航。(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國資委)
23.推動青島港和日照港、煙臺港等加快建設世界一流海港,強化與天津、河北、江蘇等沿海省份港口合作互動,共同打造世界級港口群。(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國資委、山東海事局、省海洋局)
24.完善多式聯運體系,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國資委)
25.支持青島港擴大氫能利用、日照港建設大宗干散貨智慧綠色示范港口,構建以電氣化鐵路、節能環保船舶為主的中長途綠色貨運系統。(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青島海關、山東海事局)
四、推動數字綠色文化賦能,積極培育發展新興產業
(八)全面推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
26.以石化、高端裝備、紡織、家電等行業為重點,大力提升數字基礎設施支撐、數據資源匯聚運用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全過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進特色優勢產業補鏈強鏈,打造國際一流的智能家電、軌道交通、動力裝備等先進制造業集群。(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大數據局;參與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27.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提升標識解析體系層次和應用深度,積極發展網絡協同制造、個性化定制、智能化管理等新模式。(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大數據局)
28.布局一批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梯次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九)培育壯大數字產業。
29.構建“5G+光網”雙千兆高速網絡,建設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和青島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參與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大數據局)
30.大力提升先進計算、新型智能終端、超高清視頻、網絡安全等數字優勢產業競爭力,積極推進光電子、高端軟件等核心基礎產業創新突破,前瞻布局未來網絡、碳基半導體、類腦計算等未來產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大數據局)
31.建設濟南、青島國家E級超算中心,提升云計算能力,完善國家級、省級及邊緣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中心體系。(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大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參與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
(十)大力發展海洋特色新興產業集群。
32.面向深海大洋資源開發,突破海工高端裝備關鍵核心技術,建設世界領先的海工裝備基地。(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33.加快海洋新材料研發應用,延伸海洋化工產業鏈。(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34.促進海洋生物醫藥創新,實施現代漁業“藍色良種”工程,建設國家深海基因庫。(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海洋局、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
35.打造集成風能開發、氫能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場建設等的海上“能源島”。(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
36.建設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威海),實施智慧海洋工程。(牽頭單位:省海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通信管理局)
(十一)積極發展綠色低碳新興產業。
37.支持山東布局大功率海上風電、高效光伏發電、先進核電等清潔能源裝備與關鍵零部件制造。(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38.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構建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的創新應用生態。(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39.壯大污染治理、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環境監測等節能環保裝備產業,加快節能環保服務業發展,鼓勵向價值鏈高端延伸。(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十二)實施文化賦能行動。
40.深入發掘儒家文化、泰山文化、黃河文化、運河文化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紅色文化獨特魅力,為產品研發、設計制造、文旅發展鑄魂賦能,塑造一批積淀深厚、特色鮮明的原創標識和國潮品牌。(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41.大力發展創意設計、網絡視聽、文化會展、數字出版等文化產業,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建設“好客山東”全域旅游示范區、國際著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省文化和旅游廳;參與單位:省廣電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塑造發展新優勢
(十三)推動重大創新平臺建設。
42.發揮山東海洋科技資源雄厚、海洋產業基礎較好的綜合優勢,高質量建設海洋領域國家實驗室。(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43.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礦山等領域按程序穩步重組一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在工業互聯網、生命健康、虛擬現實等新興產業領域培育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十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44.鼓勵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建立研發投入增長機制和研發準備金制度。(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45.支持產業鏈領航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企業共建產業創新中心,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組織開展“技術攻關+產業化應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46.鼓勵大型企業科技設施、科研數據、技術驗證環境與中小企業共享共用,構建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生態。(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十五)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47.支持山東探索建立頂尖人才“直通車”機制,實行“一人一策”。(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48.通過事業育才、政策聚才、柔性引才等模式,聚集一批領軍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賦予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49.創新高校人才培育和職業教育發展模式,建設適應產業升級需求的技術人才隊伍。(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參與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
50.實行科技攻關“賽馬制”“揭榜掛帥”,實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依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牽頭單位: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十六)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51.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保護利用制度,打好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牽頭單位:省水利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山東黃河河務局)
52.培育水權交易市場,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比例和海水淡化利用規模。(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海洋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
53.開展黃河下游“二級懸河”治理,實施黃河下游防洪工程、引黃涵閘改建工程,推動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加強黃河口地區、東平湖蓄滯洪區綜合治理,確保黃河下游長久安瀾。(牽頭單位:山東黃河河務局、省水利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54.研究論證南水北調東線山東境內工程線路布局,優化水資源配置。(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十七)提升生態系統功能和碳匯能力。
55.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構建沿海岸帶、沿黃河、沿大運河等生態廊道和魯中山區、魯東低山丘陵等生態屏障,實施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參與單位: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山東黃河河務局)
56.深入推進黃河口國家公園創建,全面保護黃河三角洲濕地生態系統。(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山東黃河河務局、省委編辦、省海洋局)
57.加強沿海防護林、河口、岸線、海灣、濕地、海島等保護修復,實施自然岸線保有率目標管控,探索建立海岸建筑退縮線制度。(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58.定期開展森林、濕地、海洋、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十八)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59.打好藍天保衛戰,制定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路線圖,推動細顆粒物(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臭氧(O3)濃度上升,消除重污染天氣。(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
60.打好碧水保衛戰,規范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加快推進黃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高耗水、高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消除國控斷面劣Ⅴ類水體,加強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污染治理。(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
61.打好凈土保衛戰,加強受污染耕地、礦區用地等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人口密集區化工企業騰退土地安全利用。(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62.全面排查、堅決防止污染項目向農村地區轉移。(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63.持續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堅持“一灣一策”推進海灣綜合治理,強化陸源污染排放項目和岸線、灘涂管理,布局建設北方海洋環境應急處置中心。(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海事局、省委編辦)
(十九)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64.深入實施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擴大節能環保汽車、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等綠色產品供給,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等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落實糧食節約行動方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儲備局)
65.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引導企業深入執行綠色采購指南。(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機關事務局、省婦聯;參與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66.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動建筑光伏一體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能源局、省機關事務局)
(二十)建立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
67.穩步推進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68.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碳匯補償和交易機制,支持山東更多行業企業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開展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參與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海洋局、省市場監管局)
69.在具備條件的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探索建設大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通過市場化方式鼓勵利用廢棄油田、礦井等發展多樣化低成本碳封存,拓展二氧化碳在油氣開采、大棚種植、冷鏈運輸等領域應用場景。(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
70.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開發綠色金融產品、擴大綠色信貸規模,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參與單位:省財政廳、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七、促進城鄉區域協調,構筑高質量發展空間動力系統
(二十一)提升省內區域協調聯動發展水平。
71.推動山東半島城市群集約發展,打造黃河流域增長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72.培育發展濟南、青島現代化都市圈,高質量建設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和青島西海岸新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73.提升魯西、膠東、魯南地區發展水平,促進協同互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74.支持資源型城市、區域交界城市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二十二)提升城市建設和治理現代化水平。
75.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快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全面推進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設活力街區。(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
76.健全重大突發事件快速響應機制,加大城市防災減災設施建設力度,加強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建設,嚴格保護生態空間、泄洪通道等。(牽頭單位:省應急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地震局、省氣象局)
77.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動城市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實現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零。(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78.加快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治理數字化網格化精細化水平。(牽頭單位:省委政法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大數據局;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三)扎實推進鄉村振興。
79.扛牢維護糧食安全大省責任,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鹽堿地等耕地后備資源利用。(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參與單位:省糧食和儲備局)
80.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加快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建設重要農產品和蔬果供應保障基地。(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
81.推進綠色生態農業技術研發應用,實現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負增長,提升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82.實施農房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83.做好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后續扶持,統籌推進搬遷安置、產業就業、公共設施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
八、創新體制機制,建設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十四)健全動能轉換的市場化機制。
84.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推動國有企業率先淘汰低效落后產能,促進國有資本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牽頭單位:省國資委;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85.健全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政策,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工商聯;參與單位:省委統戰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86.破除制約勞動力、技術、數據等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堅決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探索能源、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路徑。(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參與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大數據局、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87.依法推動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等領域改革。(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
(二十五)建設高效能服務型政府。
88.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89.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結合山東實際深化“一網通辦”“一次辦好”“一鏈辦理”改革,實現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牽頭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政府辦公廳;參與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
90.構建一體化政務大數據平臺,打造場景牽引、數據驅動、智能高效的數字政府。(牽頭單位:省大數據局;參與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省通信管理局)
91.聚焦企業、個人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事項,大力推進極簡辦、集成辦、全域辦,實現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參與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二十六)拓展對外開放合作新優勢。
92.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發揮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作用,深化與有關國家在能源等領域的投資合作,積極支持中歐班列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參與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
93.積極參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實施,發揮與日韓等東亞國家深度合作優勢,在服務貿易、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等領域加大開放合作力度,創建中日韓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委外辦、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
94.深化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服務、基礎設施等領域國際合作,推動技術、產品走出去,合理調控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率先開展綠色貿易規則銜接。(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
95.推動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項改革開放任務加快落地。(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與單位: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九、組織實施
(二十七)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96.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全面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營造鼓勵改革、支持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參與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
(二十八)強化政策支持和改革探索。
97.在科技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標準化創新發展等領域優先開展探索實踐。(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98.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與土地、價格、生態環境、社會等公共政策形成合力。(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99.發揮重大項目對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牽引帶動作用,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山東分行、農業發展銀行山東分行)
(二十九)加強統籌協調。
100.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單位:省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11月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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