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提升,是強化科技創新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新體系建設從點的突破向整體推進轉變的重要選擇。不斷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對提升科技創新體系化能力、實現科技自立自強,進而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具有重要意義。
1.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是形成新質生產力的重要保障
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時代,要在激烈的科技創新競爭環境中獲得優勢地位,必須將打造世界科技強國作為重要任務,實現從國際前沿技術競爭中的“跟跑者”向“并跑者”“領跑者”轉變。整合科技創新資源和現有產業基礎,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有助于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促進新質生產力的形成和發展。
國家創新體系是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高質量發展需要,將諸多創新主體、創新要素、創新組織、創新環境等進行系統、高效集成的制度體系,是形成新質生產力的重要保障。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就是確保從整體上把握和聚焦主體協同、要素配置、激勵約束、開放安全等科技攻關的核心問題和突出問題,更有水平、更有規律、更有效率地組織不同的創新主體參與、調動不同的創新資源積極性,實現不同的創新環境優化,從而發揮大縱深、跨學科、全鏈條的創新要素互補優勢和產學研深度融合優勢,促進創新體系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增強效力,實現創新成果應用轉化以及既定的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提高科技創新體系化能力,能夠有效助力形成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科技創新能夠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蘊含更高素質的科技工作者、更高技術含量的創新資料以及更廣范圍的創新對象,集成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和科學技術、管理等創新要素,實現創新要素與其他諸多要素高效協同,以更高效能的技術創新引領生產主體、生產客體、生產工具、生產對象和生產方式變革、創新與調整,促進物質、技術、知識、管理、數據等要素高效流動、開放共享、系統整合、開發協作,推動交易成本有效降低、資源配置效率提升和全要素生產率提高,以此迸發出更強大的生產力。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提升,意味著更高層次更高標準的高科技生產力、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為主要載體的更高效率更高能力的基礎產業生產力、以新供給與新需求高水平動態平衡的更高質量的生產力,同時也意味著培育高效率的顛覆性、原創性的科技創新,催生更高水平的新產業、新模式和新動能,加快形成和發展新質生產力。
2.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是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抓手
隨著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提升,科技創新的技術體系化能力、組織體系化能力和人才體系化能力也會隨之提高,因此,不斷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也是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抓手。
首先,牽引提高基礎研究水平。推動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不斷提升,有助于聚集更多力量、資源和要素實現原創性、原始性、“從0到1”科技攻關,有助于形成技術相互支撐、學科交叉融合的科技創新共同體、生態體、命運體。一方面,能夠更加有效、有力地支撐和引領深層次基礎研究,在遵循科學規律、把握總體趨勢的前提下,不斷夯實基礎研究的優勢,可有力支撐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優化布局,更好承接國際科技前沿重大任務、國家重大需求和地區戰略需要,不斷取得一批原創性、突破性和顛覆性科技創新成果;另一方面,國家創新體系的技術體系也會促進更高水平的學科交叉協同、學術交叉協同和研發交叉協同,這不僅有利于打破技術同質化競爭,也有利于改善技術創新產業零星化、碎片化擴張,促進學科之間、學科內部融合發展,技術體系、學科體系和研發體系良性互動。
其次,驅動科技體制深化改革。構建國家創新體系,有利于建立科技創新主體協同體系化機制、創新要素配置體系化機制、科研激勵約束體系化機制、科技開放安全體系化機制,也有利于根據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產業創新、國際協作的不同規律,不斷深入推進我國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促進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融通發展。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意味著創新主體協同的體系化能力提升,有利于實現科研創新主體的分工與合作、創新主體與創新客體的耦合與協調、科研平臺與行業頭部企業的協同與同步,形成跨學科跨單位的協同攻關團隊和組織機制;意味著創新要素配置體系化能力提升,有利于更好推進重大科技戰略和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攻關,促進創新資源、創新要素不斷集聚,充分釋放科技創新活力動力,形成創新資源市場最優化配置機制;意味著科技開放安全體系化能力提升,有利于統籌全球創新資源、扎實推進國際創新合作項目、加快建設國際創新資源開放合作平臺和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深度嵌入全球科技創新鏈和更加主動地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提供重要的體制機制。
最后,支撐形成有利于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提升,意味著科技創新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充分調動,科技創新人才體系化能力得以不斷提升,這對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必不可少。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提升,有利于推動青年科技人才選拔規則、規章、流程、方法制度化,推動青年科技人才培養組織、管理、科研資助制度化;有利于推動科技人才引進規模化、層次化、結構化,實現科技人才流動高效化、合理化;有利于實現科技人才評價組織、流程、方式、標準、內容和體系改革創新,推動人才激勵頂層設計、激勵方式和工具、激勵改革制度、創新制度和分類制度差異化;有利于推動科技人才發展的資金、住房、薪資、激勵等經濟環境優化,知識產權保護、專利價值保護等法律環境優化,獲得感、幸福感、滿足感等精神文化環境優化。
3.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主要途徑
不斷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需要進一步增強技術創新供給能力、強化科技創新組織體系化能力和不斷提升人才體系化能力。
著力增強技術創新供給能力。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加強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技術、大模型網絡安全防護技術和個人數據保護技術評測和標準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推動關鍵核心技術開源開放。著力搭建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新平臺,依托高校院所科研設施資源,建設一批國家級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創新平臺和標準化試點示范的研發創新平臺,積極構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學等領域的共享實驗室、試驗平臺和研發中心,建設涵蓋驗證中心、中試平臺、技術標準的全鏈條一站式服務平臺,全力開展新材料、高端芯片、基礎軟件等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攻堅。打造技術創新應用示范場景。聚焦城市治理、政務服務、智慧醫療、智慧教育等領域,推進多領域大數據大模型場景應用落地,面向智能制造、金融、消費、科學研究等領域,適時發布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應用場景。
強化科技創新組織體系化能力。充分發揮政府產業投資基金支撐作用,加大原創技術研發資金支持力度,積極推動種子期投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投小投早投“硬科技”,推進一批科創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上市融資,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流向原始技術創新領域和環節,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原創技術創新。全力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充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家實驗室等科研資源優勢和科研力量,建設一批具有原創能力的科技領軍企業,加快形成前沿性、交叉性、顛覆性技術原創成果,提升“從0到1”原始創新能力。創建科技成果轉化改革創新機制,構建“企業主體、市場牽引、產學研一體化”的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創新機制,創建科技成果“邊研發、邊轉化”的快速產業化機制。
推動人才體系化建設邁向更高層次。做好科技人才體系化規劃,以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創新人才需求為導向,做好新質生產力發展人才規劃和計劃,加強人才精準引進和全方位培養工作。建立多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匯聚全球科技精英,吸引一批科技專業素養高、專業技能強的人才流入。設立創新學科研究基金,吸引一批高素質、高技能的高精尖專業人才從事科學研究;鼓勵各類機構與國外一流大學和科研院所探索多種形式合作模式,引進高精尖人才和人才團隊。健全科技人才培養機制,以重大科技任務和創新基地為載體,在創新實踐中培養造就一批能夠把握世界科技大勢、研判科技發展方向的戰略科學家、高層次創新人才和技術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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