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9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2019年,包含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1993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27.5%,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8省(區)占比超過40%,其中西藏、云南、青海和四川占比超過80%。從占比增長來看,21省(區、市)同比增長,其中甘肅和福建同比增長5個百分點以上;10省(區、市)同比下降,其中湖北、新疆和廣西分別同比下降5.5、4.9和2.9個百分點。
2019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738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0.2%,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
一、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總體情況
截至2019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7.94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9.5%,其中水電裝機(含抽水蓄能)3.56億千瓦,風電裝機2.1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2.04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2254萬千瓦。201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2.04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27.9%,其中水電發電量1.3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17.8%,風電發電量4057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5.5%,光伏發電量2243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3.1%,生物質發電量1111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1.5%。
二、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
2019年,包含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1993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27.5%,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2019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如表1。
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8省(區)占比超過40%,其中西藏、云南、青海和四川占比超過80%。從占比增長來看,21省(區、市)同比增長,其中甘肅和福建同比增長5個百分點以上;10省(區、市)同比下降,其中湖北、新疆和廣西分別同比下降5.5、4.9和2.9個百分點。
三、各省(區、市)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
2019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738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0.2%,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2019年各省(區、市)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如表2。
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9省(區)占比超過15%,其中寧夏、西藏、黑龍江、青海和吉林超過18%;從占比增長來看,27省(區、市)實現同比增長,其中西藏、黑龍江、河南和甘肅,同比增長超過3個百分點;新疆、湖南、寧夏和內蒙古4省(區)同比下降。
四、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落實情況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依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核定了重點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提出全額保障性收購相關要求。
2019年,在規定風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地區中,甘肅III類資源區和寧夏III類資源區未達到風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實際利用小時數比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分別低140小時和39小時。
2019年,在規定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地區中,新疆、甘肅、寧夏和陜西4省(區)未達到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其中,新疆I類和II類資源區實際利用小時數比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地區分別低27小時和196小時,甘肅I類和II類資源區分別低59小時和221小時,寧夏I類資源區低136小時,陜西II類資源區低6小時。
五、清潔能源消納目標完成情況
根據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發改能源規〔2018〕1575號),所確定的分年度風電、光伏和水電消納目標,2019年,全國平均風電利用率96%,超過2019年利用率目標6個百分點,重點省區全部達到了2019年消納目標;全國平均光伏發電利用率為98%,超過2019年利用率目標3個百分點,重點省區全部達到了2019年消納目標;全國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6%,超過2019年利用率目標1個百分點,重點省區全部達到了2019年消納目標。
六、特高壓線路輸送可再生能源情況
2019年,20條特高壓線路年輸送電量4485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2352億千瓦時,同比提高12.8%,可再生能源電量占全部輸送電量的52.4%。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運營的17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3715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1581億千瓦時,占輸送電量的43%;南方電網公司運營的3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770億千瓦時,全部為可再生能源電量。
七、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區)落實情況
浙江。2019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946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20.0%,同比提高1.8個百分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319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6.7%,同比上升1.0個百分點。
四川。2019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2139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81.1%,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148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5.6%,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
寧夏。2019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280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25.7%,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231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21.3%,同比下降1個百分點。風電和光伏發電均未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風電III類資源區低39小時,光伏發電I類資源區低136小時。
甘肅。2019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696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53.9%,同比上升5.5個百分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219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16.9%,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風電和光伏發電均未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風電III類資源區低140小時,光伏發電I類和II類資源區分別低59小時和221小時。
青海。2019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586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81.8%,同比上升3.6個百分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142億千瓦時,占本省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約為19.7%,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
1、各省(區、市)內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包括本地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加上區域外輸入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再扣除跨區送出的可再生能源電量。
省(區、市)內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 = 本地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量 – 跨區送出的可再生能源電量 + 跨區送入的可再生能源電量
2、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量消納占比,等于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消納量除以本地區全社會用電量。
3、全社會用電量、全國總發電量以及除生物質發電外其它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采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年度全國電力工業統計快報數據,生物質發電采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及內蒙古電力公司提供的數據。
4、跨區跨省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電量,采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及內蒙古電力公司提供的數據。
5、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與省級電網企業簽署明確的跨區跨省購售電協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所發電量根據協議實際執行情況計入對應的購電省份;其他情況按以下原則處理:
(1)獨立“點對網”跨區輸入
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直接并入區域外受端電網,全部計入受端電網區域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采用并網計量點的電量數據。
(2)混合“點對網”跨區輸入
采取與火電或水電等打捆以一組電源向區外輸電的,受端電網接受到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等于總受電量乘以外送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比例。
外送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送端并網點計量的全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送端并網點計量的全部上網電量。
(3)“網對網”跨區輸入
區域間或省間電網輸送電量中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送量,根據電力交易機構的結算電量確定。
5、跨省跨區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存在“省送省”、“省送區域”兩種情況。針對“省送區域”情況,如華東、華中接受外省輸入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時,按該區域內各省全社會用電量占本區域電網內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計算各省輸入的可再生能源電量。
6、京津冀電網(北京、天津、冀北、河北南網)是特殊區域,接入的集中式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和區外輸入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按統一均攤原則計入比重指標核算,各自區域內接入的分布式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計入各自區域的比重指標核算。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