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 “意見”),建議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簡化辦電流程、降低辦電成本、提高用電可靠性,持續改善用電營商環境,全面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電力”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低壓居民和小微企業用戶用電報裝“三零”服務、高壓用戶用電報裝“三省”服務。
辦電更省時。2020年底前,電力接入工程項目行政審批時間,低壓、20千伏及以下高壓工程分別壓減至5個、10個工作日以內;供電企業辦理用電報裝業務各環節合計時間,未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高壓單電源用戶、高壓雙電源用戶分別壓減至6個、22個、32個工作日以內,在現行規定基礎上壓縮40%以上,全過程辦理時間 (從報裝申請到裝表接電),居民用戶、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分別壓減至5個、25個工作日以內。2021、2022年底前,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全過程辦理時間分別壓減至20個、15個工作日以內。
辦電更省心。2020年底前,居民用戶、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的用電報裝環節壓減至2個,未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的用電報裝環節壓減至3個。在全國范圍實現用電報裝業務線上辦理。
辦電更省錢。2021年底前,城市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農村地區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 “零投資”;2022年底前,全國范圍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
用電更可靠。2022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市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壓減至1、2、5、11小時以內,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其他地級行政區的市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壓減至2、5、9、15小時以內,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
除了以上目標,國家能源局還要求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用電報裝信息公開透明度,供 電企業要制定用電報裝工作流程、辦理時限、辦理環節、申請資料等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及時進行優化調整并向社會公開;要及時公布本地區配電網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況,滿足用戶辦電需求。2020年底前,供電企業要完成服務標準和目錄清單制定工作,并在客戶端、營業廳等場所予以公開;要將12398能源監管熱線和95598等供電服務熱線同步、同對象公布到位,保障用戶知情權。各地要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在線平臺,向社會公布電力接入工程審批相關政策文件;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涉及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的政策文件時,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布,提高電費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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