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水平,6月1日,國家能源局依據《電力安全監管約談辦法》(國能發安全〔2018〕79號)等有關規定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開展了安全監管約談。
國家能源局強調,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文件要求,落實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安全生產責任,堅持安全發展,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要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嚴峻復雜的形勢,按照“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原則,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反思,深挖事故根源,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防止事故多發頻發,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國家能源局要求,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完善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的長效機制;要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和各類工程特點,認真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堅決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對于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停工整頓;要強化對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的評價與考核,堅決清理安全責任不落實的企業;要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作用。
國家能源局總經濟師郭智出席約談會并講話。國家能源局安全司負責同志,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安全總監及安質部、基建部負責同志參加了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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