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0年10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持平。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持平;未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持平。 10月份,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未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10月份,全國未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10·16”國家電投所屬上海吳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10月16日,國家電投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吳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起觸電事故,1人死亡。上海吳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3名作業人員在11號機組6千伏11A段開關室進行檢修作業時,1名作業人員擅自擴大工作范圍,打開帶電的備用電源后蓋板工作,觸電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上海吳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盧興康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胡建東 (二)“10·18”廣西西江集團紅花水電有限公司高處墜落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10月18日,廣西西江集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紅花水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廣西柳州市紅花水電有限公司1名工作人員在巡視設備時,從發電機組流道部位的巡視平臺墜落,墜落高差為6米,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廣西柳州市紅花水電有限公司 黃劍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廣西西江集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黃劍 (三)“10·23”黑龍江南岔熱電廠高處墜落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10月23日,黑龍江伊春市南岔熱電廠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南岔熱電廠4名檢修人員進行8號爐主蒸汽二次門門蓋漏水消缺時,在拆解閥門門蓋時由于未完全泄壓,帶蒸汽的熱水突然噴出,位于12米平臺窗口處的1人為躲閃避險,身體失衡后從敞開的窗戶墜落至地面,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黑龍江伊春市南岔熱電廠 王遠舟 (四)“10·29”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咸陽供電分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10月29日,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咸陽供電分公司發生一起觸電事故,1人死亡。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咸陽分公司35千伏安樂變電站進行綜合檢修,外包單位西安愛爾能源裝備有限公司1名作業人員不具備特種作業資質,在35千伏構架上涂刷設備相序漆過程中,誤入進線間隔觸電死亡。 業主單位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陜西咸陽供電分公司 劉小軍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鄒滿緒 專業分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西安愛爾能源裝備有限公司 劉建剛 三、防范措施 (一)培養作業人員遵章守規的良好行為習慣。電力企業一是要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兩票”標準票庫,確保作業人員有章可循。二是要強化制度的權威性、責任的約束性、考核的嚴肅性,引導員工按規程作業,開工前再次核對工作任務與實際是否一致,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對違法違規、目無規程、擅自擴大工作范圍的人員要堅持無后果追責、有后果嚴懲,對于問題屢改屢犯、思想麻痹大意、教訓吸取不力的外包人員,要果斷清除出場,確保規章制度執行不打折扣。 (二)強化資質資格審核和關鍵崗位安全教育培訓。電力企業一是要創新利用安全大講堂、制度宣講、安全競賽等方式,針對性開展風險辨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培訓。二是業主單位要狠抓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圍繞作業期間危險點和應急處置流程,編制風險告知卡和應急處置卡,增強事故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三是要加強資質資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特種設備入場必須提交檢驗合格證明供業主和或監理審核,作業期間加強對入場人員的身份和資格核查,發現套用資質資格和冒名頂替等違規行為要立即停工并嚴肅處理。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