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透露,截至11月4日,全國為煤電和供熱企業共辦理“減、退、緩”稅150.7億元。
蔡自力介紹,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相關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國家稅務總局9月30日制發了《關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 實施支持煤電企業紓困解難稅收措施的通知》,積極實施支持煤電和供熱企業紓困解難的“減、退、緩”稅措施,確保煤電和供熱企業稅費優惠政策應享盡享,增值稅留抵退稅應退盡退,符合條件的困難緩稅應緩盡緩,切實減輕煤電和供熱企業稅費負擔,緩解企業資金困難和經營壓力。國家稅務總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逐級壓實責任。建立稅務系統一竿子到底工作推進機制,從總局到省局、市局、縣局均成立了專項工作協調機制,由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同時,加強與發改、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要求各地稅務部門主動融入發改部門牽頭的能源電力保供協調機制。
二是逐戶摸清情況。各級稅務機關按照總局統一部署,逐戶摸排煤電和供熱企業經營和稅收情況,形成了三個清單,即煤電和供熱企業清單、稅費優惠清單、可辦緩稅稅種稅額清單。同時,通過12366納稅服務專線、電子稅務局等方式“點對點”提醒通知企業辦理緩稅,確保政策全覆蓋。
三是逐日跟蹤成效。10月份以來,國家稅務總局建立臺賬,按日跟蹤煤電和供熱企業辦理“減、退、緩”稅情況。截至11月4日,全國為煤電和供熱企業共辦理“減、退、緩”稅150.7億元,其中累計辦理減免稅57.8億元,緩退稅92.9億元,切實緩解了煤電和供熱企業資金壓力和生產經營困難,促進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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