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 年)》 ,其中有關海上風電、光伏發展的內容摘錄如下:
海上風電裝機并網規模573 萬千瓦,占全國比重達 63.7%。
依托海洋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海洋牧場、海洋交通運輸業、海上風電、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等海洋產業
第二節 建設重要綠色能源基地
強化能源安全高效綠色供給。加強沿海電源點及電力、油氣輸送通道規劃布局,統籌建設海上風電、沿海 LNG 接收、煤炭中轉儲運、核電基地。推進深遠海風電試點示范和多種能源資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島”建設,支持探索海上風電、光伏發電和海洋牧場融合發展。推進沿海天然氣管網建設,合理規劃建設沿海電網過江通道和天然氣過江通道,打通長江北翼綠色能源和天然氣
輸送通道。規劃建設連云港石油儲備庫。依托沿海港口推進煤炭中轉儲備基地建設。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利用核能,穩妥推進核能供熱。
專欄 1 綠色能源基地建設重點
加快建設近海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規劃研究深遠海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實施豐海、通海 500 千伏輸變電工程等重點項目,同步規劃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配套調峰電源和南通—蘇州過江通道工程。建設中俄東線南段、連云港—儀征原油管道和連云港—徐州成品油管道,完善江蘇省內油氣管網布局。推進連云港,鹽城濱海、射陽、大豐等煤炭中轉儲備基地建設。有序推進沿海 LNG 接收站建設,提高沿海 LNG 接收站接卸儲備能力。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田灣核電續建項目建設。建設連云港抽水蓄能電站。
打造新能源產業集群。推進風電全產業鏈布局和光伏產業集群化發展,建設鹽城國家級海上風電檢驗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新能源產業基地。加快突破光伏產業關鍵技術,實現產業鏈自主可控。研究風電制氫儲能。推廣新能源應用,建設新能源應用示范城市。
提升以“風電水一體化”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裝備產業化水平,推動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
提高建設用海生態門檻和產業準入門檻,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可采取和漁業生產、生態建設相兼容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研究深遠海風電建設的政策和相關管理制度,依法減免海域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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