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首個履約周期運行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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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運行平穩——日前,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全國碳市場于2021年7月16日啟動上線交易以來,整體運行平穩,企業減排意識不斷提升,市場活躍度穩步提高。
根據2021年1月印發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從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年覆蓋約4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79億噸,累計成交額76.61億元。
建立市場,引導減排
——目前主要交易碳排放配額、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交易,一經啟動,即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介紹,建設全國碳市場,一方面有利于推動其管控的高排放行業實現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的綠色低碳化,促進高排放行業率先達峰;另一方面,能夠為碳減排釋放價格信號,提供經濟激勵機制,將資金引導至減排潛力大的行業企業,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
碳排放配額是全國碳市場交易的主要商品。據介紹,假如一家重點排放單位一年有20噸配額量,其碳排放量僅有18噸,則屬于配額盈余;另一家重點排放單位的配額量僅18噸,排放量卻達到了20噸,則屬于配額虧損。配額虧損的企業可以向配額盈余方購買其節省下的配額,以完成碳排放履約要求。
那么,如何確定各重點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配額?怎樣精準監測碳排放數據?怎么保證配額分配的公正合理?
“企業根據排放情況可以自行計算,得出應該獲得的配額數量。”趙英民介紹,目前,配額采取的是以強度控制為基本思路的行業基準法,實行免費分配。“這個方法基于企業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具體看,一家企業每年獲得的配額即基準值乘以企業當年實際產量所得,產量越高,意味著其配額越多。伴隨對基準值的標準設定更加嚴格,每家企業所獲得的配額將逐年降低。在企業報告數據和省級生態環保部門核查工作完成后,生態環境部會組織對地方督促檢查和對企業現場抽查,以保障配額數準確合理。
記者了解到,除了碳排放配額,還有另一類商品在碳市場流通——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辦法》明確,CCER即中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需要通過購買配額來履約的企業,可以通過抵消機制購買價格更低的自愿減排量,進一步降低履約成本。”趙英民說。
交易活躍,積極履約
——12月日均成交量94.7萬噸,碳市場價格沒有過大波動
根據生態環境部要求,重要排放單位要盡早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清繳,各地要確保2021年12月15日前本行政區域95%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12月31日前全部重點排放單位完成履約。記者梳理發現,伴隨全國碳市場第一個碳排放權履約期結束,相關主體已有序“響鈴交卷”。
看地區——全國多個省份積極履約,達成減排目標。2021年12月7日,海南省納入全國首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7家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完成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清繳,成為全國首個實現履約率100%的省份。
作為用能大省,山東省是全國履約任務最繁重的省份,是全國唯一一個重點排放單位納入碳市場超過300家的省份。截至2021年12月14日,山東省已有211家重點排放單位順利完成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清繳,80家重點排放單位部分履約。全省共有50家企業提出CCER抵消配額清繳申請,申請抵消量達到624萬噸。
看行業——多家重點發電企業如期履約,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12月14日,中國華電最后一家重點排放單位完成碳配額清繳,標志著中國華電提前完成105家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清繳,實現了在全國碳市場首個履約期100%履約。同日,中國大唐完成最后一家重點排放單位在全國碳市場的配額履約清繳工作,提前完成所屬全部96家重點排放單位履約清繳工作。2021年12月21日,隨著最后一家火電企業在全國碳市場注冊登記系統提交清繳履約,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全球最大的火力發電公司順利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清繳履約工作,所屬149家火電企業和化工企業自備電廠實現100%履約……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數據顯示,自2021年11月起,隨著配額核定工作完成,重點排放單位實際配額盈缺情況得以明確,市場交易量開始處于高位。12月,日均成交量達94.7萬噸,總成交量達2178萬噸。市場成交量和流動性上升的同時,交易價格保持小幅波動,12月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54.22元。
“臨近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的結束,從11月中下旬起,交易量有了明顯增長。”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有關負責人表示,與此同時,碳市場價格未因履約期結束出現過大波動,整體仍呈現較平穩狀態。“這更有利于企業積極參與履約工作。”該負責人說。
完善機制,拓寬范圍
——未來將逐步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的行業范圍,助推碳達峰、碳中和
全國碳市場是通過市場交易促使企業自愿減排的重要機制。通過減排實現配額盈余的企業能夠獲得一定收益,而未能如期完成減排任務導致配額虧損,且拒絕完成履約的企業,則將承擔相應的懲罰。
《辦法》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對欠繳部分,由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
“此前,面對2萬到3萬元的罰款,部分履約缺口大的企業存在僥幸心理,有選擇放棄履約以罰代繳的想法。”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應對氣候變化處負責人吳泓洋說。2021年3月30日,有關部門對《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公開征求意見,對各主體單位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處罰措施,提出重點排放單位不清繳或者未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分配排放配額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分配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時,等量核減未足額清繳部分。這意味著未完成履約的企業將面臨更高的違規成本。
“隨著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穩定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出臺,將會有進一步完善的法規、標準和體系,對履約作出更加嚴格的規定。各重點排放企業應及時按規定履行配額清繳義務,為溫室氣體控排盡到應盡的義務。”吳泓洋說。
全國碳市場成立初期,碳排放配額分配的準確度同樣受到不少業內人士關注。伴隨碳市場交易推進,與之相關的數據質量正進一步完善。日前,生態環境部就《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2021年修訂版)》公開征求意見,重點對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發電行業(含自備電廠)重點排放單位發電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進行規范,提出細化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數據在檢測、記錄、傳遞、保存、取樣、制樣、送檢、存證和核算各環節的質量控制要求,壓縮數據造假空間,提升可操作性,確保公平統一。
有關人士表示,隨著數據質量和管理機制逐步完善,未來,碳市場所涵蓋行業有望進一步拓寬至鋼鐵、石化、化工等方面。“在發電行業碳市場運行良好的基礎上,將逐步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的行業范圍,通過碳市場等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劉友賓說。(記者 廖睿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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