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信用監管、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要求和局黨組總體工作部署,2021 年,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結合工作實際,依托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歸集共享的信用信息數據,參照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分析指標,對近 6 萬家電力企業從總體信用狀況、持證企業類別、派出機構轄區、電力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等多個維度進行統計分析,編制形成《電力行業信用狀況年度分析報告(2022)》(數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報告》所采取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分析指標主要反映受評主體經營能力和守信狀況,以及違法違規、違約失信等不良記錄狀況。按評價得分確定為優級、良級、中級和差級四個類別。優級企業綜合實力和發展創新能力強,且無失信被執行人等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記錄,但可能存在與主營業務相關性不高的負面記錄;良級企業綜合實力和發展創新能力較好,且無失信被執行人等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記錄,但存在一定數量的行政處罰、合同違約等負面記錄;中級企業負面記錄情形較多,但無失信被執行人等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記錄;差級企業多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安全生產領域和稅收領域等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
電力行業信用狀況總體良好,優良級企業占比高。從信用信息歸集情況看,優級和良級企業 56540 家,占比約 95%;差級企業 1110 家,占比約 1.9%。電力主營業務所涉行政處罰、合同
違約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不良信息相對較少。行政處罰主要是交通、衛生健康、水務管理、城市管理等記錄,占電力行政處罰的 49%。合同違約主要是因經濟糾紛、勞務糾紛等被法院判定為敗訴的記錄,約占電力合同違約的 78%。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主要是因欠款、拖欠貨款,或未支付工程款、保證金等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約占電力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99.7%。
相較于電力行業總體水平,持證企業信用狀況明顯更優。優級和良級企業 44466 家,約占 96%,高于電力行業總體水平 1個百分點;差級企業 602 家,占比 1.3%,優于電力行業總體水平 0.56 個百分點。輸電類持證企業全部為優級和良級,沒有中級和差級。供電類持證企業優級和良級達到 96.4%,僅有 93 家(約占 3.6%)中級企業和 1 家差級企業(地方供電企業,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發電類持證企業和承裝(修、試)類持證企業行政處罰數量合計占持證企業行政處罰數量 98%。承裝(修、試)類持證企業占持證企業總數 67%,其合同違約占持證企業合同違約數量近 75%;發電類持證企業占持證企業總數近 28%,其合同違約占持證企業合同違約數量近 24%。發電類持證企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約占持證企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的 55%,承裝(修、試)類持證企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約占持證企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的 46%(部分企業同時持有電力業務許可證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派出機構轄區電力企業總體信用狀況良好,集中在優級和良級范圍內。優級企業數量較多的為華北監管局、南方監管局和山東監管辦轄區;占比較高的為福建監管辦、江蘇監管辦、浙江監管辦、山東監管辦和華東監管局轄區,均超 20%。差級企業數量較多的為東北監管局、華北監管局和華中監管局轄區;占比較高的為貴州監管辦、河南監管辦和山西監管辦轄區,均超 2.8%。大型電力集團總部信用狀況良好,其所屬個別企業存在失信行為。16 家電力集團及其所屬 8356 家企業,優級和良級 8103家,約占 97%,高于電力行業總體水平近 2 個百分點;差級 18家,占比 0.22%,優于電力行業總體水平 1.64 個百分點。集團本部不存在中級和差級狀況,而所屬企業存在中級和差級狀況,涉及 1180條不良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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