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指出,大力推動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積極擴大油氣企業開發利用綠電規模。到2025年,通過油氣促進新能源高效開發利用,滿足油氣田提高電氣化率新增電力需求,替代勘探開發自用油氣,累計清潔替代增加天然氣商品供應量約45億立方米;積極推進環境友好、節能減排、多能融合的油氣生產體系,努力打造“低碳”“零碳”油氣田;統籌推進海上風電與油氣勘探開發,形成海上風電與油氣田區域電力系統互補供電模式,逐步實現產業融合發展。
《行動方案》強調,要堅持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發展,初期立足于就地就近消納為主,大力推進陸上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統籌推進海上風電與油氣勘探開發,加快提升油氣上游新能源開發利用和存儲能力,積極推進綠色油氣田示范建設。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對于作為油氣勘探開發用能清潔替代的太陽能、風能、氫能、地熱等新能源項目,優先列入各級能源發展規劃。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國能發油氣〔202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提升油氣勘探開發力度,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助力油氣在新型能源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推動油氣行業增智擴綠,探索形成多能互補、融合發展新模式,按照石油天然氣行業碳達峰工作及油氣相關規劃要求,銜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2〕39號),制定本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能源局
2023年2月27日
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一、發展形勢
我國經濟長期向好,能源需求持續增長。“十四五”時期,要統籌推進油氣供應安全和綠色發展,在穩油增氣、提升油氣資源供給能力的基礎上,加快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勢在必行。要加強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大力推進新能源和低碳負碳產業發展,加大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和生產用能替代,增加油氣商品供應,持續提升油氣凈貢獻率和綜合能源供應保障能力。特別是我國老油區已逐步進入開發后期,面臨油氣資源接替不足、穩產難度大、生產成本高等難題。需要依托油區及周邊資源,以油氣產業為基礎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業務開發利用,推動傳統油氣生產向綜合能源開發利用和新材料制造基地轉型發展,形成油氣上游領域與新能源新產業融合、多能互補的發展新格局,持續推動能源生產供應結構轉型升級。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深入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大規模發展,實施陸上、海上清潔替代行動。推動油氣開發企業提高油氣商品供應量、新能源開發利用和存儲能力,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開發利用。
(二)基本原則
堅持多元迭代。優化發展方式,堅持陸上與海上并舉、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單品種開發與多品種互補并舉、單一場景與綜合場景并舉,構建油氣與新能源多能互補、因地制宜、多元迭代發展新局面。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油氣增產與新能源開發、新能源消納與儲能、風光發電與氣電調峰的關系,加快構建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模式,實現油氣保障供應與綠色低碳轉型相統一。
堅持生態優先。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貫穿到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規劃建設全過程中,充分發揮生態環境效益和生態治理效益。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大力推動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積極擴大油氣企業開發利用綠電規模,主要發展目標是:
——油氣供給穩步增長。通過油氣促進新能源高效開發利用,滿足油氣田提高電氣化率新增電力需求,替代勘探開發自用油氣,累計清潔替代增加天然氣商品供應量約45億立方米。通過加大增壓開采等措施,累計增產天然氣約30億立方米。通過低成本綠電支撐減氧空氣驅、二氧化碳驅、稠油熱采電加熱輔助等三次采油方式累計增產原油200萬噸以上。
——綠色發展效果顯著。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環保優先,加快開發利用地熱、風能和太陽能資源,創新能源供需動態匹配核心技術和工作模式,積極推進環境友好、節能減排、多能融合的油氣生產體系,努力打造“低碳”“零碳”油氣田。
——行業轉型明顯加快。大力推進油氣企業發展新能源產業,持續推動能源生產供應結構轉型升級。積極推進陸上油氣勘探開發自消納風電和光伏發電,風光發電集中式和分布式開發。統籌推進海上風電與油氣勘探開發,形成海上風電與油氣田區域電力系統互補供電模式,逐步實現產業融合發展。
三、優化發展方式,推動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高質量躍升發展
堅持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發展,初期立足于就地就近消納為主,大力推進陸上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統籌推進海上風電與油氣勘探開發,加快提升油氣上游新能源開發利用和存儲能力,積極推進綠色油氣田示范建設。
(一)統籌推進陸上油氣勘探開發與風光發電。充分利用陸上油氣田風能和太陽能資源稟賦較好、建設條件優越、具備持續規模化開發條件的優勢,著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納能力。重點推進大慶、長慶、勝利、塔里木、新疆、華北等油田風電和光伏發電集中式開發,支撐油氣勘探開發清潔用能,加快實現燃料油氣的替代,提高油氣采收率,大幅增加油氣商品供應量。在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積極推進油區內風電和光伏發電分布式開發,重點推廣應用低風速風電技術,合理利用荒山丘陵、沿海灘涂等資源,積極推進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在新疆、青海、甘肅等油氣和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區,建設油氣與太陽能同步開發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太陽能聚光集熱及儲熱技術,實現油氣生產過程的清潔化供熱,助力低碳油氣開發。
(二)統籌推進海上油氣勘探開發與海上風電建設。通過海上風電開發為油氣平臺提供綠色電力,替代分散式燃氣或燃油發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形成海上風電與油氣田區域電力系統互補供電模式。考慮到海上油氣田開發和后續滾動上產涉及航空、運輸、管道建設規劃布局,周邊區域新能源建設優先由油氣開發企業統籌推進實施,逐步實現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產業融合發展。充分依托岸電保障油氣產業與海上風電融合發展。在不具備岸電的情況下,推進海上風電為平臺孤網直供電,實施綠色電力部分替代;在具備岸電的情況下,以電網作為調峰,推進高比例海上風電為油氣平臺供電,逐步實現綠色電力全部替代;積極有序開發漂浮式風電,為深遠海油氣平臺輸送綠色電力。
(三)加快提升油氣上游新能源存儲消納能力。推動新型儲能在油氣上游規模化應用。發揮儲能調峰調頻、應急備用、容量支撐等多元功能,促進儲能在電源側、油氣勘探開發用戶側多場景應用,有序推動儲能與新能源協同發展。陸上在風光資源富集地區合理布局天然氣調峰電站,提升系統調節能力。海上打造以風電與天然氣發電融合發展為主的綜合能源模式,為海上平臺提供穩定可靠的綠色電力。
(四)積極推進綠色油氣田示范建設。在新能源富集、體制機制創新先行先試的油氣田,建設一批低碳或零碳油氣田建設示范工程。促進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技術融合、應用方式和體制機制等創新,進一步降低天然氣自用量,擴大分布式能源接入和應用規模,創新新能源全產業鏈開發利用合作模式,完成低碳油田建設和示范引領,有力支撐油氣行業清潔低碳轉型。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體制機制,強化政策支持。推進能源低碳轉型,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健全新能源市場化發展體制機制,健全綠色能源消費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對于作為油氣勘探開發用能清潔替代的太陽能、風能、氫能、地熱等新能源項目,優先列入各級能源發展規劃。各油氣開發企業要按照方案要求,細化落實措施,加快工作進度。各電網企業要積極支持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加快構建智能電網,推進各級電網協調發展,支持新能源優先就地就近消納。國家能源局將強化組織協調及跟蹤調度,適時組織現場督導。
(二)提高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項目備案效率。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用于油氣勘探開發的風光發電、氫能地熱等多能互補、源網荷儲、微電網等新能源設施,作為油氣開發項目的產能建設配套,整體辦理備案手續。
(三)加大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技術創新攻關力度。重點推進油氣產能建設項目配套的低成本太陽能光熱利用、油氣田儲能(電和熱)技術、分布式微電網和綜合能源智慧管控等領域。提高風能、太陽能資源預報準確度和風電、光伏發電功率預測精度,提升風電、光伏發電適應電力系統擾動能力,支撐油氣生產平穩運行。
(四)大力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產能配套項目。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等油氣礦區開展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效益的新能源項目。根據有關法規要求,做好新能源產能配套項目所在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分析和生態環境影響預測評估,分析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政策、管理、技術措施,進一步促進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及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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