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23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容量15.16億千瓦,同比增長約25%,占全部電力裝機的52%;2023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3.05億千瓦;2023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95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31.8%。
從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來看,2023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實際完成32.0%,同比提高0.4個百分點。北京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國家下達的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其中四川、青海、云南三省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完成超過70%。
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實際完成18.1%,同比增長2.2個百分點。除西藏免于考核、新疆只監測外,全國所有省份均完成國家下達的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含跨區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其中黑龍江、吉林、青海、寧夏4省(自治區)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完成達到30%。
從消納利用情況來看,2023年,全國及重點省份清潔能源消納利用情況良好。2023年,全國風電平均利用率97.3%,同比提升0.5個百分點;2023年,全國光伏發電利用率98.0%,同比降低0.3個百分點。全國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約99.4%,同比提高0.7個百分點。
國家能源局表示,該監測評價報告作為各地區2023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和并網運行的基礎數據,要求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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