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行了系統性、全局性部署,提出“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明確了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能源領域轉型發展的總體方向和重點任務。日前,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作為“碳達峰十大行動”之一。我們要認真落實《意見》和《方案》要求,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應有貢獻。
一、充分認識能源行業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地位和使命
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定義,“碳中和”是指在規定時期內人為二氧化碳移除與人為二氧化碳排放相抵消,實現二氧化碳的凈零排放。目前生態碳匯、碳捕集等人為移除方式產生的抵消量非常有限,大量降低二氧化碳源頭排放是實現碳中和的關鍵所在。初步分析,2020年我國能源活動二氧化碳排放量占碳排放總量的85%以上,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碳排放總量的42%左右。從《意見》的量化目標看,單位GDP能耗、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等指標都與能源行業直接相關。《意見》提出的31項重點任務中,能源行業直接相關的占5項;《方案》更是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作為“碳達峰十大行動”之首。由此可見,能源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具有基礎性和關鍵性地位。
歷史經驗表明,世界各國的能源轉型必須根據實際國情,因地因時制宜,才能取得成功。如何根據我國國情,履行好能源行業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歷史使命,統籌有序調整能源結構,《意見》和《方案》給出了明確答案: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二、深刻理解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內涵
2014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研究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面對能源供需格局新變化、國際能源發展新趨勢,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必須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2015年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2021年“十四五”規劃《綱要》重申要推進能源革命,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意見》在主要目標中明確提出,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其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四個關鍵詞,是中國新時代能源發展的根本要求。
“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必須與時俱進深刻理解。推動清潔低碳能源發展和化石能源清潔發展,是調整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能源安全對國家繁榮發展、人民生活改善、社會長治久安至關重要。今年10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勝利油田考察時提出,“能源的飯碗必須端在自己手里”。面對能源供需格局新變化、國際能源發展新趨勢,必須貫徹新發展理念,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快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同時,要審時度勢,借勢而為,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把握好能源安全與系統效率的關系,協同保障能源安全高效發展,夯實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的基礎。
“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四個維度,猶如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共同確立了現代能源體系的基本構架。這四個維度與國際上通行的“環境、經濟、安全”能源三角有相通之處,但從我國國情看,四個維度的系統性更加符合我國新時代能源發展的客觀需要。把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三、堅持問題導向,做到三個統籌,扎實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形成了煤、油、氣、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生產體系,能源基礎保障作用顯著增強;能源消費整體呈現穩定增長態勢,用能條件和水平不斷提高。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的科學指引下,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突飛猛進,能源消費質量穩步提升,到“十三五”末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歷史性降至56.8%,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增長到15.9%。能源結構調整為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也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打下了堅實基礎。也應看到,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能源發展也步入新階段,傳統能源產能結構性過剩問題仍較突出,能源清潔替代任務比較艱巨,節能降耗面臨較大壓力,能源轉型變革任重道遠。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要做到三個統籌。
一是統籌強化節能和提高能效。節能和提高能效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著力點,為落實203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等具體目標,必須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控制,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要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水平。節能和提高能效一方面是通過科學嚴謹的制度進行安排,另一方面要做好統籌協調,要具備系統思維和全國一盤棋的大局觀。
二是統籌推進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高質量發展。圍繞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等具體目標,《意見》和《方案》均要求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要加快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和轉型替代,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石油消費到“十五五”進入峰值平臺期,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資源的規模化開發;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開發風能太陽能,因地制宜開發水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能,合理利用生物質能;推動多能互補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推動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積極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以上要求系統完整準確地將碳達峰的目標與近中期的能源發展措施緊密結合在一起,明確了化石能源與非化石能源、新能源與其他能源多元低碳發展的關系,指明了能源系統和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發展方向。
三是統籌發揮政府和市場作用。《意見》圍繞完善能源統一市場和實現能源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等具體目標,提出要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電力、煤炭、油氣市場化改革。推動電網體制改革,明確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化地位;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方案》提出要完善綠色電價政策,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統籌推動碳排放權、用能權、電力交易等市場建設。提出了發揮好政府作用,在合理科學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各種制度配套及監管工作。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難度高、任務重,必須要發揮制度優勢,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
四、堅持系統觀念,做到全國統籌,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要強化風險防控,確保安全降碳。能源系統本身品種繁多、體系復雜、供需緊密,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必須把握好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儲能等在不同時期的不同定位。我國能源資源分布不平衡、各地區發展差異大,要統籌好全國新能源資源的分布特性,優化能源資源配置,克服新能源隨機性、波動性等缺點。同時,要統籌發揮微電網、分布式能源體系與大電網作用,共同維護電力系統安全,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我們要克服地方、部門本位主義,防止追求局部利益損害整體利益,干擾國家大局。每一個組織和個體都需要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找準位置和使命,共同為全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力量。(作者:王志軒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黨委委員、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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