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布的《“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十四五”期間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作出部署,提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任務。適應“十四五”我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新特征,將如何進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存儲能力?怎樣實現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與安全可靠供應相統一?記者就以上問題專訪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敦楠。
中能傳媒:推動“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您認為應如何落實《規劃》要求建設可再生能源供給消納體系?
劉敦楠:可再生能源的供給消納與傳統能源的轉型是不可分割的,需要整體考慮。隨著系統電源結構中新能源占比逐步提升,煤電、氣電等常規化石能源發電角色定位將發生改變,裝機和利用小時數逐步下降,煤電從提供電力電量保障的主力電源逐步轉為以提供電力為主、電量為輔的調節及備用保障電源,氣電將主要作為調節和保安電源。
在新增電源規劃方面,應依據系統可靠性標準開展電源規劃,滿足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可靠性和經濟性要求。要結合各省經濟發展水平、電量增長情況、用戶失電成本等,提出可靠性標準,作為新型電力系統規劃工作的基礎。要根據電力發展目標,依靠長周期市場仿真開展規劃方案經濟性評估,作為新型電力系統下合理規劃輸電通道、電源類型和投產時序的重要依據。
在存量電源優化方面,應加快在運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提升機組調節速率與深度調峰能力,新建煤電均應具備深度調峰能力。有序發展天然氣、抽水蓄能等調峰電源,充分發揮其啟停耗時短、功率調節快的優勢,重點在新能源發電滲透率較高、電網靈活性較低的區域開展建設。鼓勵新能源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儲能,或者通過市場交易購買相應的調節容量。
中能傳媒:當前,可再生能源并網還面臨哪些問題?應如何解決?
劉敦楠: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出力特性與負荷特性不匹配,需要可控電源的深度調節能力予以抵消,但隨著新能源比例提升、火電比例下降,總會達到一個臨界點,系統調節能力不足以抵消新能源出力的不匹配和波動,此時就需額外的、更大的調節能力以滿足新能源消納進一步增長的需求。
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通過市場化機制充分調動各類調節資源積極性,推動先進新能源技術應用分布式能源發展,避免分布式能源與分布式用戶簡單粗暴的“隔墻售電”,鼓勵分布式發電與用戶實現“源網荷儲”一體化參與市場,滿足實時電力供需,保障光伏電源消納。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分時價格機制,落實用戶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引導用戶調整用能習慣和消費方式,提高電力系統的經濟性和可靠性,促進新能源消納。
中能傳媒: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納供給保障機制,您認為應從哪些方面施力,以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和整體經濟性?
劉敦楠:為促進高比例新能源發展,統籌解決新能源消納和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等問題,需要不斷完善電力市場體系頂層設計,切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電源、用戶各方力量共同參與電力系統調節,以最低經濟成本實現清潔低碳轉型。用戶側配額制度和綠色證書交易能夠有效促進新能源發展,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
下一步,建議通過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綠證交易提升用戶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量,增加可再生能源交易電量占比,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另一方面,重點解決其出力間歇性和波動性的特征,通過政府授權合約保障新能源企業收益,平滑融入電力市場。
此外,在市場建設方面要全面規范各地電力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減少直至消除專場交易,加快構建價格機制統一、技術標準統一、數據標準統一、信息服務統一、運營平臺統一的電力市場體系,為電力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創造條件,促進經濟保持活力和效率,促進清潔能源發展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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