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清華五道口“碳中和經濟”論壇在京召開,本次論壇以“全球碳中和與能源變革”為主題,重點探討碳中和目標對經濟金融理論和實踐提出的創新挑戰,探索能源相關重點行業低碳發展路徑。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表示,我國這幾年一直高度重視綠色金融,構建了綠色金融政策框架,框架包含五個方面:
一是政府主導。在減碳上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推進金融體制機制的改革。各個金融機構也要制定好規劃,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結合起來。
二是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特別是把管理環境風險、氣候風險和拓展金融機遇發展統籌起來。
三是加強金融創新。這需要各個方面共同努力。
四是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綠色金融涉及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標準、綠色數據庫、碳排放交易、綠色評級、綠色認證等一系列的金融基礎設施要進一步健全。
五是完善綠色金融法律法規制度,包括要強化市場主體對實現“雙碳”目標的責任義務、未來要實施環境和氣候信息強制披露。
肖鋼認為,進一步發展綠色金融,有幾個方面特別重要。一是要實行正向的激勵機制。正向的激勵機制包括財政貼息、中央銀行設立支持低碳轉型的專門工具、再貸款、把綠色債券作為央行放款的合格抵押品、建立綠色擔保和項目風險的補償基金等。
二是要培育個人投資者投資ESG的意識。中國個人投資者數量龐大,怎么樣普及綠色金融教育,讓廣大個人投資者投資ESG的產品是一個新問題。過去投資一個金融產品,主要是分析風險和收益,未來投資一個金融產品,不僅要看風險、收益,同時也要看ESG績效,從更全面衡量金融產品。
三是要開展環境風險分析。環境風險分為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這些風險都可能會增加投資風險,作為金融機構,必須要增強識別監測環境風險的分析和預警的能力。各個金融機構還要開展環境風險的壓力測試,有了分析的工具和模型,通過這些壓力測試傳導到金融業務的內部決策流程上來。
四是要對環境權益開發新產品。如排污權、水權、排放權、用能權等,這些環境權益都可以作為金融資產的底層資產來進行開發,推動“雙碳”目標的實現。
五是要加強環境信息披露?,F在無論上市公司還是金融機構,都開始自愿性披露。未來要從自愿性信息披露逐步轉向強制性披露,制定規則分步實施。同時要建立公共環境和氣候數據平臺,特別是對綠色金融的評級和認證進一步加強,通過信息的披露,使得金融機構業務的透明度增加。環境信息披露不僅要披露金融機構支持企業、支持項目所排放的碳足跡,還要披露自身的碳減排信息。
六是要加強綠色金融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對綠色金融創新的監管協調,建立綠色金融分析監測預警的機制,強化資金運用的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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