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于10月24日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隨后,國務院于10月27日印發了《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深入和明確了我國落實2030年碳達峰目標的的重點任務和主要指標。為更好的幫助各級政府和各行各業更好的理解《意見》和《方案》內容,有序安排推動“雙碳”工作,確保順利完成“雙碳”工作目標,現就兩份文件內容進行深度解讀。
1、《意見》與《行動方案》的關系
《意見》作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中的“1”,對碳達峰碳中和這項重大工作進行了系統謀劃、總體部署。而《方案》作為我國保證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的行動和操作指南,是對《意見》內容的進一步深化和落實。需要注意的是,《意見》內容涵蓋了“碳達峰”和“碳中和”兩個不同的階段,而《方案》主要針對的是碳達峰階段,也就是到2030年的重點任務和目標。簡而言之,《意見》是“雙碳”工作總政策綱領,《方案》是落實《意見》中關于實現碳達峰目標的具體行動措施,二者的關系和作用切不可混淆。
2、《意見》與《行動方案》內容編排體現了“雙碳”工作的階段性重點
明確《意見》與《行動方案》之間的關系之后,進一步深度解讀《意見》與《行動方案》如何體現國家對于“雙碳”工作的整體部署及階段性工作重點。
在內容編排上,來看下兩份文件在重點任務及內容編排上的順序:
根據上表重點任務內容,可看出兩份文件的重點任務方向一致,但是在任務的編排順序上有所不同。
前文我們提到,《意見》是對碳達峰、碳中和兩個階段工作的整體部署,因此《意見》更多明確的是國家實現達峰和中和兩個目標的步調,更多體現的是國家對于本項工作安排的整體框架和邏輯。
圖1 《意見》重點工作內容框架
《行動方案》是對《意見》的具體部署和落實,因此,其主要明確的是我國為實現2030碳達峰階段目標需要完成的重點任務和實現的主要目標。考慮能源、工業排放占我國排放的大頭,是碳達峰之前的重點領域,所以《行動方案》在內容編排上,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節能降碳增效及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放在了文本最靠前、最顯著的位置,再一次旗幟鮮明的明確了開展以上三項工作,是保障我國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任務。而未來要實現碳中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深度調整產業結構”是基礎,將深刻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全民進行長期卓絕的努力。另需要關注的是,《行動方案》在壓軸提出“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不僅給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吃了一顆保發展的“定心丸”,也再一次強調絕不能出現“一刀切”限電限產和“運動式”減碳,碳達峰工作的開展是要在分類施策,在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前提下,有層次、分階段、科學制定發展目標,積極培育綠色發展動能,探索綠色發展機遇,在有序完成達峰工作的同時,實現社會經濟全面高質量發展。
因此,各級政府及各行各業在安排有序推動“雙碳”工作時,必須堅持以《意見》為綱領,以《行動方案》為操作指南,著眼2030,放眼2060 ,以更高的格局和更長遠的目光對“雙碳”各階段工作進行全面謀劃和重點實施。
3、碳達峰前重點強調碳強度下降指標。
兩份文件均指出“到202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即碳強度,一般情況下,碳強度指標是隨著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而下降的。在筆者看來,該目標的確定包含了兩個深層次的含義,一是,做好碳強度控制,我們既要減少“分子”(碳排放),同時也要擴大“分母”(國內生產總值),二是本指標是對“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的促進和落實。對工業基礎好、降碳潛力大的地區而言,在保證GDP增長的同時,要全力做好“分子”削減工作,以保證實現碳強度下降目標;而生態基礎好或已經實現達峰中和甚至處于“負碳”狀態的地區,則要緊緊抓住綠色低碳發展機遇,努力做好生態價值轉化工作,將生態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通過碳匯交易等方式擴大“分母”,在實現自身碳強度下降的同時,幫助工業基礎好、降碳潛力大的地區減少“分子”。最終實現全國碳強度下降目標,完成2030年碳達峰目標。
4、新能源仍是各領域達峰的重要推動力。
我國擁有世界上最完整、最先進的新能源產業鏈,發展新能源成為各領域、各行業碳達峰的主線任務之一。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以支持新能源發展。保障新能源送出,要求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各類靈活性負荷、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多手段促進儲能發展,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在各產業大力推廣新能源。在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采用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在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提高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在農村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加快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交通領域,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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