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財政部原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碳中和50人論壇聯席主席賈康出席“中國碳中和50人論壇2022年大會”并發表主旨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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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雙碳”目標,實現綠色低碳發展,不能只依靠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還要通過制度創新,充分利用價格機制,優化電力能源比價關系和價格形成機制,調動企業和居民綠色低碳發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我國對全世界的莊嚴承諾,關系著我國可持續發展進程。推進“雙碳”目標綠色低碳發展,經濟制度機制建設非常關鍵,在依靠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基礎上,還應充分運用經濟手段,利用利益杠桿,引導千千萬萬用戶產生內生、自覺的綠色發展動機與行為。
經濟制度機制怎么建?關鍵要優化比價關系和價格形成機制。當前,我國“以煤為主”的火電比價關系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進程,還不適應低碳化客觀要求與“雙碳”目標導向。改革開放40年間,工業用電與商業用電、民用電價格增幅,都大幅度低于其他物品價格的上升,難以通過經濟手段充分調度用戶節電的積極性。企業和老百姓很難真正把節電當回事,是造成社會揮霍能源,粗放用電的客觀原因。不節電,實際上在中國主要就是不節煤,不利于有效控制造成霧霾等的污染源,不利于綠色低碳發展。
因此,應當積極實行電價配套改革,要理順比價關系所發揮的經濟杠桿作用,使電力能源價格更“金貴”,從而以經濟壓力內生地激勵企業、居民節約用電,促使各相關主體開發節能降耗的工藝、技術和產品。讓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促進能源、資源產品與非能源、資源產品比價關系與價格形成機制,更符合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導向,合乎綠色低碳發展的客觀要求。
同時,政府在利用經濟手段與市場對接時,還可以通過資源稅、環保稅等方式加以調節引導,提高綠色低碳發展的動能。
需要強調的是,制度機制建設不是簡單的意愿問題,也不是簡單的覺悟問題,而是需要在培養公眾環保意識的同時,通過改革創新和制度機制的支撐,使比價關系、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更合理,更符合綠色低碳發展、可持續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記者 張金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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