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月13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組織召開《可調節負荷并網運行與控制技術規范》系列13項電力行業標準及風電、太陽能、小水電并網安全評估等行業標準宣貫會議。
據介紹,可調節負荷系列13項電力行業標準全面覆蓋并規范可控負荷資源參與電網調控業務各環節,確保可控負荷資源參與調控的安全性和規范性,提升了負荷調節資源的調控能力。風電、太陽能、小水電并網安全評估3項行業標準進一步明確了新能源電站并網的安全性要求,為電源結構轉型提供標準支撐。
近年來,國調中心制訂落實負荷調控能力提升工作三年行動計劃,統籌推進源網荷儲協同調控工作,組織各級調控系統、科研單位和技術開發單位共同努力,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可調節負荷系列13項電力行業標準的出臺,填補了國內相關領域空白。國家能源局于2021年年底印發《電力并網運行管理規定》《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為可調節負荷、儲能參與市場和調控機構實際操作提供政策保障。國調中心編制源網荷儲協同調控體系建設框架,挖掘和發揮多元負荷的調節能力;建設自動功率控制模塊,逐步將各類可控資源納入電網生產組織和運行控制,實現源網荷儲協同控制;組織各單位擴大可控負荷接入規模。華北區域完成兩級負荷調控模塊互聯和數據交互,接入負荷聚合商13家、聚合負荷終端97980個、可調節負荷854萬千瓦;華東區域匯聚可調節負荷容量410萬千瓦;東北區域接入吉林地區110戶共17.8萬千瓦蓄熱式電采暖等資源;華中區域匯聚總容量19.5萬千瓦;西南區域匯聚可調節負荷111.5萬千瓦;西北區域接入可調節負荷規模達361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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