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能源局網站23日消息,為規范貴州省新型儲能項目管理,促進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建設,提升電力安全保障供應能力和新能源消納水平,貴州省能源局組織起草了《貴州省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共8個章節、36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則。共6條,包含辦法起草的依據、新型儲能項目的定義和分類、辦法的適用范圍、各級能源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新能源配置儲能要求。
(二)規劃布局。共5條,主要明確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新型儲能發展規劃、統籌建設規模,市(州)、縣(市、區)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布局、落實項目建設。
(三)項目備案。共3條,主要明確新型儲能項目的備案管理有關要求。
(四)建設并網。共7條,主要包括產品質量要求,承擔項目設計、咨詢、施工和監理的單位要求,并網原則及要求、施工及驗收要求。
(五)運行調度。共3條,主要包括調度管理、調用要求和信息報送要求。明確電網企業應建立健全新型儲能項目公平參與電力運行的調度機制,并采取系統性措施,優化調度運行機制,保障新型儲能利用率。
(六)市場交易。共4條,主要明確具備技術條件、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新型儲能可作為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可向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提供租賃服務。
(七)安全監管。共5條,主要明確各有關政府部門、建設單位及參建單位等在項目規劃、選址、設計、設備選型、施工、調試、驗收、運行等環節的安全職責。
(八)附則。共3條,主要包括解釋部門、實施時間。明確施行期間,國家及省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具體來看,《征求意見稿》指出,本辦法所稱新型儲能項目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并對外提供服務的儲能項目。包括電化學儲能、飛輪儲能、壓縮空氣儲能、氫(氨)儲能、冷(熱)儲能等。按照應用場景劃分,新型儲能分為電源側、電網側和用戶側三類。
《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新能源企業建設新型儲能項目。鼓勵有技術、有經驗、有投資能力的企業建設新型儲能項目或與新能源企業合作建設,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的,在申報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計劃時優先給予支持。
《征求意見稿》提到,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區域負荷中心、新能源消納受限、電網調節能力較弱等區域,電網調配沒有需求的區域不宜布局。
《征求意見稿》還提到,項目選址應有利于安全管理,便于調度運行,同一區域項目應相對集中布局,原則上單個項目不小于5萬千瓦(10萬千瓦時),鼓勵向獨立、共享方向發展。鼓勵微電網、大數據中心、5G基站、充電設施、工業園區等建設新型儲能項目,在落實建設、安全條件情況下拓展不同應用場景。
《征求意見稿》還指出,新型儲能項目規劃選址應充分考慮安全條件,嚴禁設置在高層建筑、商業綜合體、人員密集場所內。(中新經緯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