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關于組織上報2023年獨立新型儲能建設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新疆發改委已經根據電力頂峰需求測算出2023年獨立新型儲能建設規模。國網新疆電力公司提出了獨立新型儲能推薦布局,供各地參考。各地、州、市根據本次下發建設規模,制定本地區2023年獨立新型儲能建設方案,明確擬建設儲能項目規模、布局和時序等。
《通知》明確,鼓勵各地新建共享儲能,積極探索建設構網型儲能。喀什、和田、克州、塔城、阿勒泰、巴州等地構網型儲能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年度獨立新型儲能規模的20%。
支持同一區域內已建成的配建儲能設施,在具備單獨計量、獨立控制條件后,通過技術手段改造轉為獨立儲能(含共享儲能)。
與此同時,《通知》還在附件4中詳細闡述了構網型儲能除應滿足常規儲能各項指標外,還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1.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具有構網控制功能,能為系統提供慣量和短路容量,在穩態、暫態過程中,構網變流器機端電壓的幅值和相角應具有一定維持能力,能夠分擔電網不平衡功率,功率響應時間不大于5ms。
2.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支持的慣性時間常數最大值不小于20秒,并可根據接入系統的需要靈活調整。
3.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交流側電流在110%額定電流下應能長期持續運行;在120%額定電流下,持續運行時間應不少于2min;且具備300%額定電流10秒短時過載能力。
4.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具備一次調頻功能,一次調頻功率響應時間支持小于0.2s,并能夠根據接入系統的需要進行靈活調整;一次調頻有功功率調節偏差不大于2%。
5.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具備主動電壓調節功能,電壓階躍響應時間應不大于100ms,并能夠根據接入系統的需要進行靈活調整。
6.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能夠接收并響應調度發送的AGC、AVC指令。
7.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具有自主阻尼抑制功能,當系統出現0.2Hz-2.5Hz的低頻振蕩,儲能應能夠抑制振蕩,有功變化量最大值應在10%-30%PN區間內。
8.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具備黑啟動功能,在黑啟動期間,各個變流器之間應無明顯環流、振蕩問題,電流有效值最大偏差應不大于5%。
9.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應具有一定的頻率電壓耐受能力,在±2Hz頻率偏差以內可維持運行;儲能機端電壓應能夠在0~130%范圍內根據系統的需要進行靈活調整。
10.構網型電化學儲能系統涉網參數由電網調度部門統一管理,構網儲能系統并網前,應完成關鍵涉網參數網源參數協調工作,并完成現場參數實測。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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