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成都市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成都將加快推進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升超大城市能源安全供給能力,到2025年建成新型儲能總裝機100萬千瓦以上。
以下為原文
關于印發成都市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成經信能源〔2023〕32號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為加快推進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升超大城市能源安全供給能力,現將《成都市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成都市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0月9日
成都市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新型儲能項目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以及氫(氨)儲能、熱(冷)儲能等儲能項目。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2〕475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的通知》(國能發科技規〔2021〕4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電源電網發展規劃(2022—2025年)〉的通知》(川府發〔2022〕34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4部門關于加快推動四川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川發改能源〔2023〕367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成都電網建設的實施意見》(成辦規〔2023〕4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升超大城市能源安全供給能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成都市能源受端城市特征,按照“總體設計、試點突破、分步實施、多方協同、確保安全”工作思路,加快推動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助力電力系統頂峰、調峰、應急備用,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提升電力系統實時平衡和安全保障水平,為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提供堅強能源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強化頂層設計,統籌考慮電力系統安全保障能力、系統調節能力和綜合效率提升需求,科學評估新型儲能建設發展規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新型儲能項目,促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
(二)市場主導,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強政策引導,優化市場交易機制,充分發揮分時價格信號作用,引導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等配建新型儲能設施,積極參與電力平衡,大幅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三)示范先行,分步實施。按照“先試點、再推廣”的原則,優先選取電力負荷較大、市場潛力較好、技術成熟度高的區域、園區、企業等,發展建設新型儲能項目,試點開展新型儲能項目參與需求響應和輔助服務。
(四)規范管理,保障安全。加強新型儲能項目管理,建立健全新型儲能技術標準、管理、監測、評估體系,明確新型儲能各環節安全責任主體,保障新型儲能項目建設運行全過程安全。
三、工作目標
2023年,重點在龍王、桃鄉、廣都等電網“卡脖子”斷面開展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建成新型儲能裝機達到10萬千瓦以上,初步緩解電網“卡脖子”斷面負荷缺口。
2024年,在電網“卡脖子”斷面和負荷缺口明顯區域布局落地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建成新型儲能總裝機達到50萬千瓦以上,全面解決電網“卡脖子”斷面負荷缺口。
2025年,充分考慮經濟與資源各方因素,全面推廣應用新型儲能設施,打造智能靈活調節、安全保障有力、供需實時互動、源網荷儲深度融合的新型電力系統,建成新型儲能總裝機100萬千瓦以上。
四、重點任務
(一)推動電源側異地配建新型儲能電站。在燃煤電廠、燃機電廠、垃圾發電廠等領域,建設火儲聯合調頻儲能項目,提高傳統火電機組的運行效率。結合“三州一市”地區光伏、風電新能源發電裝機10%的新型儲能配置需求,通過獨立、聯合建設或市場租賃、購買等方式落實異地配建新型儲能容量,推動在成都東南部、東北部電源缺乏、電網供需形勢偏緊區域落地,力爭到2025年新增新型儲能裝機10萬千瓦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二)加快電網側新型儲能設施建設。圍繞迎峰度夏(冬)局部區域供需形勢偏緊、主變重過載、低電壓等供電可靠性問題,按照分層分區接入、就地滿足需求的原則,在短板明顯區域推動新型儲能試點項目落地。優先在500千伏龍王站供電片區及500千伏桃鄉站、廣都站部分供電片區日負荷峰谷差大、輸電走廊和站址資源緊張、負載率高但尖峰負荷短的關鍵電網節點附近,合理布局獨立儲能電站。全市共推薦26個負荷中心地區獨立儲能電站優先布局點位,儲能電站單點接入容量宜在5—10萬千瓦(見附件1)。力爭在2023年,聚焦重點場所、重點用戶試點落地一批移動新型儲能車、分布式新型儲能,新型儲能裝機達到5萬千瓦以上。力爭于2024年新建3個以上獨立儲能電站,新型儲能總裝機達到30萬千瓦以上。2025年新建3個以上獨立儲能電站,實現電網側新型儲能總裝機達到60萬千瓦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三)鼓勵用戶側新型儲能設施建設。用戶側新型儲能設施以市場為主導,鼓勵工業園區、工商業企業配建新型儲能設施,推進建設區域化、樓宇型分布式綜合能源服務系統。引導用電量大且對供電可靠性穩定性要求高的用戶根據需要配置新型儲能設施,推進新型儲能設施與大數據中心、5G基站、數字電網等新型基礎設施融合應用。力爭于2023年建成示范項目10個以上、新型儲能裝機5萬千瓦以上,2024年建成示范項目30個以上、新增新型儲能裝機2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用戶側新型儲能總裝機達到30萬千瓦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五、規范管理
(一)加強規劃引導。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會同電網企業,統籌規劃配套電網和新型儲能建設,制定發布新型儲能應用項目布局指引,科學合理規劃引導新型儲能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
(二)做好項目備案。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依據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對新型儲能項目實行備案管理。新型儲能設施項目完成備案后,應抓緊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在辦理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相關建設手續后及時開工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三)提高建設質量。新型儲能項目選址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分區控制等。新型儲能項目設計、建設、安裝、竣工驗收和運營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承擔項目設計、咨詢、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新型儲能項目應選用技術成熟、安全性能高的儲能產品及應用系統,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四)優化并網接入。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建立和完善新型儲能項目接網程序,向已經備案的新型儲能項目提供接網服務。電網企業要明確并網調試和驗收流程,積極配合開展新型儲能項目的并網調試和驗收工作,優化調度運行機制,構建市級統一儲能聚合平臺實現儲能集中統一管理,科學優先調用,保障新型儲能設施利用率。(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由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會同市發改委牽頭,統籌協調推進新型儲能項目建設。市級相關部門梳理明確新型儲能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流程,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建設順利推進。(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二)強化政策支持。在綜合測算新型儲能設施建設運營成本基礎上,出臺新型儲能設施發展建設支持政策,對示范項目給予一定財政支持。引導成都新經濟產業基金、成都交子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向新型儲能領域傾斜。(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三)加強安全管控。新型儲能項目業主單位按照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落實新型儲能設施建設、并網、運營安全管理措施,嚴格履行項目備案、消防、環保、工程質量監督等程序。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項目有序實施、規范運行,加強日常檢查與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護水平。[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附件:成都市負荷中心地區獨立儲能電站推薦布局區域圖(表)
來源: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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