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江蘇省溧陽市人民政府發布《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其中提到,鼓勵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和分布式儲能項目,對業內知名企業來溧投資,經統一規劃、建設和運營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儲能項目,給予投資主體0.1元/千瓦時補助,補貼項目一年發電量,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于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8元/千瓦時補助,補貼2年放電量,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關于對《溧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規范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溧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溧政規〔2022〕3號),市財政局制定了《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集日期: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請于2023年12月13日前反饋。感謝支持!
提交意見或建議時,請標注“辦法(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或建議”字樣,并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通信地址:溧陽市溧城街道永定路588號
郵編:213300;聯系電話:87271590
郵箱:46646546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附件2:關于《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溧陽市財政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
《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發展制造經濟,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溧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溧政規〔2022〕3號)文件精神,設立“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為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體現政府的目標導向,遵循“集中財力、突出重點,分類支持、專款專用,科學安排、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三條專項資金由市級財政設立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由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共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市財政局會同市工信局制定專項經費使用和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市組織部工信局共同管理。
市財政局主要負責:
(一)安排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二)依法及時撥付資金;
(三)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開展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
市工信局主要負責:
(一)依據我市年度工業企業展規劃,負責確定年度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提出年度制造經濟發展的重點,組織項目申報,負責審核項目的真實性、必要性、可行性和項目材料的完整性;
(二)下達專項資金,監督項目實施單位按批復執行項目;
(三)按照有關規定具體實施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進展情況實施監督、跟蹤服務與績效評估。
專項資金申報單位主要職責:
(一)根據項目申報指南和相關規定申報項目;
(二)組織項目實施,對項目實施日常管理;
(三)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并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項目實施完成后,按照規定需要實施項目驗收的,向本級業務主管部門提交項目驗收申請;
(五)配合相關部門對項目開展監督檢查、考核驗收、績效管理以及項目資金清算等工作;
(六)對各環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落實信用承諾;
(七)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使用范圍和標準
第五條專項資金支持對象是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第六條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一)鼓勵產業集群化發展。圍繞建設“2+2+X”產業集群目標,緊盯行業風口和技術前沿,加大項目招引力度,培育壯大新興產業集群,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鼓勵創新招商模式,圍繞“2+2+X”產業集群,做好延鏈補鏈強鏈文章,深化“以商招商”模式,激發“鏈式”效應,讓企業成為招商引資的主導力量,對以企業為主體招引上下游企業落地的,經認定對“鏈主”企業以“一事一議”政策予以重點獎勵。
(二)鼓勵企業集約化發展。堅持以提高發展質量效益為中心,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引導資源要素向高效益、高產出、高技術、高成長性企業集聚,鼓勵企業加大創新力度、加快轉型升級、提升發展質效。
(三)鼓勵提升智能化水平和新基建應用。圍繞爭創江蘇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為目標,全面推動先進制造業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簡稱“智改數轉”),構建智能制造梯度培育體系,支持企業對關鍵工序實施“機器換人”,鼓勵企業加大智能化設備和軟件投入。
第七條專項資金獎勵標準:
(一)鼓勵工業設備投入,經認定為先進制造業新建項目,當年設備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每增加1000萬元設備,獎勵標準增加0.5個百分點;對蘇皖合作示范區社渚先導區或其它跨區域(不含市本級)合作園區內的先進制造業新建項目、符合“X”新產業集群培育的先進制造項目,設備補貼比例上浮2個百分點;對入駐省級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的先進制造業項目,設備投資低于500萬元的,可由孵化器主體打包申報,用于孵化器(加速器)的運行服務與對企業的設備補貼。對企業實施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的技改擴能項目(不新增用地及廠房),當年設備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每增加100萬元設備,獎勵標準增加0.5個百分點。所有涉及獎補的工業企業,當年度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為A類的,則設備投入獎勵比例提高1個百分點,T類企業參照B類企業執行,評價為C類、D類的企業,不享受上述所有獎勵政策。以上所有設備獎勵上限原則上不超過10%。對設備投資比例高、擁有國際先進設備、技術國內一流、國際領先的企業,經認定后以“一事一議”政策可予以突破設備獎勵上限。
(二)對符合“2+2+X”產業集群且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為A類的企業,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2元/平方米的資金補貼(以實際參評面積為準);畝均稅收分別達到100、80、50萬元以上,畝均銷售達到2000、1500、800萬元以上,畝均研發費加計扣除金額達到50、30、10萬元以上的企業,經認定分別獎勵100萬元、70萬元、30萬元。以上政策同一企業就高享受。
(三)對企業實施的“機器換人”項目,經認定符合條件的高端智能裝備成套價值100萬元以上、單臺50萬元以上的給予設備投資額2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企業管理軟件及技術服務投入超過50萬元的按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于企業內部數字化轉型升級達到規范級、場景級、領域級能力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企業智能化設備投資額超過300萬元的,經認定符合智能車間(工廠)標準的,按設備投資額的20%予以補助。其他“智改數轉”、提升產業發展能級、創新產品首購首試首用等項目在享受常州《關于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比例資金獎勵基礎上,溧陽市本級參照常州政策執行并給予滿額獎勵。對新認定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國家級和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鼓勵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和分布式儲能項目,對業內知名企業來溧投資,經統一規劃、建設和運營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儲能項目,給予投資主體0.1元/千瓦時補助,補貼項目一年發電量,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于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8元/千瓦時補助,補貼2年放電量,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四章申報條件和程序
第八條申請專項資金補助的企業,應具備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體系,項目實施單位須正常經營滿一年以上。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申報條件必須滿足上述第六條、第七條要求。
第九條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及審查程序:
(一)項目申請單位按當年申報通知要求,經屬地鎮(區,街道)政府初審后,向市工信局報送申請報告,并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項目所需的其他材料和相關憑證。
(二)市工信局組織第三方審計(核)機構分別開展項目實施情況專項審計并出具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三)市工信局組織有關專家對上報的項目進行資料評審,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依據專家評審意見集體研究提出審核意見;對擬支持項目在溧陽市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經市政府同意后下達項目資金。
第五章審計(核)機構管理
第十條市工信局應根據相關規定公開選聘第三方審計、審核機構。
第十一條第三方審計、審核機構在接受審計、審核工作委托后,獨立開展現場審計、審核工作,并對現場審計、審核過程和出具的審計、審核報告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接受社會各方監督。
第六章績效管理與財政監督
第十二條市財政局根據年度預算和撥款依據,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規定下達專項資金。
第十三條市財政、工信局將適時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檢查,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檢查和評價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資金安排的依據。第十四條項目單位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妥善保存有關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對主管部門的專項檢查,應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并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第十五條專項資金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或撤銷時,需報經市工信局和市財政局同意。第十六條項目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追回已經取得的專項資金,在今后年度不再受理其申報的市級財政支持項目,并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一)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資金的;(二)違反專項資金使用原則,挪用或擅自改變使用范圍的;(三)有偷、漏稅行為被查處的。第七章附則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工信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
附件2:
關于《溧陽市“制造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管理辦法》制定的必要性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發展制造經濟,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制定《管理辦法》的主要依據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溧陽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溧政規〔2022〕3號)文件精神。
三、《管理辦法》主要內容《管理辦法》共七章十八條。主要包括總則、管理職責、使用范圍和標準、申報條件和程序、審計(核)機構管理、績效管理與財政監督、附則等內容。
來源:北極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