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并網頂峰工作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24〕226號)。通知表示,經多次協調和反復梳理,全省41個已納規的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自愿承諾確保在2024年7月15日前建成并網,項目容量共計約400萬千瓦。
根據1月16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加快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并網頂峰工作通知,其表示將從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并網進度,提高運行效率,優化能力認定,細化項目進度5個方面加快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并網。該政策將在補貼和利用小時數上對以上41個電網側儲能項目形成強有力的支持。
其中在充放電電價、調峰補貼方面,通知均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儲能電站全年放電調用時間至少為640小時(迎峰度夏與非迎峰度夏期間各320小時),2小時系統相當于調用320次。迎峰度夏期間,充電不結算電費,放電按燃煤基準價結算,并可按上網電量獲得頂峰補償費用;非迎峰度夏期間,充電按60%燃煤基準價結算,放電按按燃煤基準價結算。
對于獨立儲能電站提供調峰服務來說,此項條款為儲能提供了較為穩定的一項收益。以2小時系統為例,320小時放電調用意味著滿充放調用160次,如果按85%的循環效率、90%的充放電深度計算,則1kWh系統,2024年,全年充放電可獲得收益119元。
3月11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我省電力保供政策性保障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開展容量租賃的聯系方式》,文件表示,為進一步加快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并網頂峰工作,經多次協調和反復梳理,目前全省有41個已納規的電網側新型儲能項目自愿承諾確保在2024年7月15日前建成并網,該批項目我省將予以重點支持和保障。根據“蘇發改能源發〔2024〕226號”文件要求,現公布項目單位的聯系方式,鼓勵我省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化項目業主單位優先與這批儲能項目聯系洽談儲能容量租賃事宜。
原文件如下:
來源:江蘇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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