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再迎一波政策利好。從科技部門獲悉,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持續活躍。目前,包括深入推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完善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以及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工程等成政策著力點。《“十四五”技術要素市場發展專項規劃》《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指南》和相關標準也加快編制。下一步,中央和地方將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從產業鏈、服務鏈和人才鏈全面打通創新驅動發展道路上的“梗阻”。
近日,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強化技術要素市場配置,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與中國科技評估與管理研究會、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就2021年重點任務和工作部署展開工作會商。
另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日前聯合發布《關于深入推進全面創新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面創新改革包括構建高效運行的科研體系、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促進技術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包容審慎監管新產業新業態等四大重點任務。其中,明確要求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負面清單和容錯機制,推進技術要素市場配置改革,建設專業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隊伍,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等。
“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推動國家科研平臺、科技報告、科研數據進一步向企業開放,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鼓勵將符合條件的由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企業使用。推進創新創業機構改革,建設專業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隊伍。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鼓勵金融機構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保險等科技金融產品,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
作為我國科技創新工作中的短板,疏通科技成果轉化鏈、資金鏈、人才鏈的“堵點”正成為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以資金鏈為例,國家主要通過政府引導基金設立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獎勵三種方式進行。科技部門相關人士透露,正在推進的貸款風險補償模式總體思路大致為:中央與地方聯合實施、試點先行逐步推進、允許地方創新補償機制和合作銀行分類補償等。
我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呈現加快態勢。自《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以來,我國形成了從修訂法律法規、制定配套細則到部署具體任務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三部曲”,同隨后出臺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共同構建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宏觀政策體系。
在地方層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措施頻出。安徽省合肥市明確對關鍵核心技術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根據《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1~2023)》,上海將抓住高校院所成果轉化重要一環,進一步完善評價體系。據統計,自去年以來,北京、四川、陜西、廣東、山西、河南、山東、云南、青海等十多個省市相繼出臺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近年來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量質齊升。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2020年度全國技術合同交易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國共登記技術合同549353項,成交金額28251.51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3.48%和26.13%。《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20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顯示,2019年,3450家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項數有所增長。合同項數為15035項,比上一年增長32.3%。
雖然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和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性問題,主要表現為:存在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能力不足、人才匱乏以及多元化投入體系尚未形成等問題。
“作為目前科技創新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需要注重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服務鏈和人才鏈的協同。”中科院某研究所科研人員認為,要推動產學研融合,關鍵在于破解產業和學研“兩張皮”的問題。
“部分科研工作者重基礎研究輕應用研究,重論文輕成果轉化,不了解市場情況和企業需求,轉化動力有待提高。”國家科技評估中心副主任黃燦宏坦承,部分科技成果質量水平不高,一些成果是為了完成項目、發表論文、申報專利和申報職稱湊數。同時,成果轉化主體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針對這些難題,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20年度報告建議,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堵點,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供需兩端雙向發力,推動高質量科技成果產出。另外,還要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平臺)建設,為成果轉化提供有力支撐。
(原載5月7日《經濟參考報》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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