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支持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停車位施劃等熱點問題提出36條具體舉措。
增加售后服務網點 設置24小時在線客服
與傳統燃油汽車相比,新能源車在售后服務方面有更大的提升空間。《若干措施》提出,由自治區商務廳組織、引導、督促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企業加快增加售后服務網點,擴大服務范圍,設置24小時在線客服響應故障報修及道路救援,確保在3分鐘內響應道路救援、10分鐘內出車救援,切實提高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水平和效率。
不少市民發現,南寧市部分道路設置了限時公交專用道,但新能源車不受此限制。《若干措施》進一步提出了優化新能源貨車通行路權。自2021年12月1日起,各設區市建成區要落實新能源貨車差異化管理措施,對新能源貨車給予延長通行時間、擴大通行范圍等便利。
年底基本實現高速服務區充電設施全覆蓋
充電基礎設施結構性供給不足、建設布局不均衡等仍是困擾新能源車主的主要問題。在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多項具體舉措。
盡快編制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將換電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市、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優先保障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公共換電設施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加快完成高速公路充電網絡建設。到今年底,基本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全覆蓋,基本滿足城際交通、長途出行充電需求。到2023年底,全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車位占總停車位的比例不低于20%。
支持居民住宅小區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在居民住宅小區(包括新建小區、老舊小區)新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應積極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按規定申請相關補貼,補貼資金可由建設企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分享,分享比例由各方協商確定。
規范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驗收。堅決落實國家對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當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定,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范疇。
在政府投資建設停車場充電可免交停車費
《若干措施》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施劃標準。各市、縣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以小型泊位、中大型泊位、停車帶等形式新施劃一批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在新能源快遞物流車輛集中停泊區域,劃定新能源快遞物流車輛專用臨時泊位,供新能源快遞物流車輛停放、裝卸、派件。
實施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優惠。新能源汽車(含外地牌照)在政府投資或利用國有資源建設的停車場(點)、市政道路兩旁設立的停車位停放的,減半收取停車費;在政府投資或利用國有資源建設的停車場(點)充電時,免交停車費,但占用充電車位不充電的應按相關規定交納停車費。
據統計,截至2020年底,廣西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應用15.69萬輛,占全區汽車保有量的2.1%,高于1.75%的全國平均水平。“十四五”期間,廣西計劃新增推廣新能源車共計52.2萬輛;規劃新建公共充電樁8萬個,新建自用充電設施14.7萬個。到2025年底,廣西累計建成充電基礎設施29.5萬個,可滿足約67.89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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