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工信部通報2023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其中,新能源乘用車,共涉及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涉及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生產一致性不符合標準要求、零部件(軟件版本)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
以下為原文
關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的通報
為規范汽車生產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新能源汽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檢查發現共有9家企業的9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
(一)新能源乘用車,共涉及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涉及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生產一致性不符合標準要求、零部件(軟件版本)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
(二)新能源貨車,共涉及7家企業的7個車型產品,涉及零部件參數與《公告》備案參數不一致、高壓標記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
二、對上述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以及《公告》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有關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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