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你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現根據《電力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責令你單位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3月18日,在重慶渝中區化龍橋軌道9號線4標段施工現場,渝中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產業一科科長李立霞給施工單位開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當天,市區供電公司渝中供電中心員工聯合渝中區經信委,巡查化龍橋近期發生電力設施外力破壞的施工現場。在現場,渝中區經信委給施工方開出限期整改通知書,供電員工對施工人員開展了電力設施保護安全培訓,要求施工單位在完成整改前停止大型器械施工,并完善場地內電纜通道標識。
市區供電公司渝中供電中心主任劉蕾介紹,渝中區目前有軌道交通9號線、10號線、18號線等多個大型在建項目,為風險較高的外力破壞點位。為此,該中心聯合區經信委定期深入施工現場巡查,加強現場安全管控,及時制止施工單位違法違章行為。
“施工單位完成安全施工方案整改并經過復核后,由我們出具書面整改確認書,并交經信委備案后才可以恢復施工,形成防外力破壞閉環管理。”市區供電公司員工楊云飛說。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渝中供電中心將向政府申請行政罰款、將施工單位納入征信黑名單等,升級處罰力度。
此外,市區供電公司還以供電服務云管家平臺為載體,開發推廣電力設施防外力破壞微信小程序,協同相關政府部門、街道社區等,線上線下聯動,掌握城市開發建設動向及近期施工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電力設施保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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