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 記者1月19日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構建有活力、有創新力的制度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平臺經濟是我國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貫通國民經濟循環各環節、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推動力量。意見聚焦平臺經濟領域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突出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突出加強和改進監管,突出推動平臺經濟為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服務。
意見強調,健全完善規則制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行業和領域,加強全鏈條競爭監管執法;強化支付領域監管,斷開支付工具與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依法治理支付過程中的排他或“二選一”行為,對濫用非銀行支付服務相關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加強監管,研究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嚴厲打擊平臺企業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超權限調用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
意見明確,優化發展環境,降低平臺經濟參與者經營成本,引導平臺企業合理確定支付結算、平臺傭金等服務費用,給予優質小微商戶一定的流量扶持;建立有序開放的平臺生態,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引導平臺企業進一步發揮平臺的市場和數據優勢,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提升全球化發展水平,鼓勵平臺企業開展模式創新;賦能制造業轉型升級,推動農業數字化轉型,提升平臺消費創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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