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1年6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5人。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2起、死亡人數減少4人;未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 6月份,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發生2起電力安全事件,同比增加1起。 6月份,全國未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未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6·17”國家電網鄭州供電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6月17日,國家電網鄭州供電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國網鄭州供電公司1名運維人員、鄭州祥和集團有限公司1名現場工作負責人在110千伏省府變電站接線方式改接工作票結束后,違規進入高壓開關間隔,并手持鋼卷尺靠近帶電設備進行測量作業,導致鄭州祥和集團工作負責人觸電死亡,國網鄭州供電公司運維人員燒傷。 直接原因:現場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終結的情況下,嚴重違反《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部分)》第16.3條規定,在帶電區域內使用鋼卷尺測量間距,導致觸電身亡。 間接原因:一是施工單位對作業人員安全教育不到位,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薄弱,擅自擴大作業范圍;現場人員業務技能不足,對現場母線運行方式、帶電設備范圍不掌握,在帶電區域內違章使用鋼卷尺測量間距。二是業主單位工作許可把關不嚴,兩票管理有漏洞,企業安全交底不規范;作業現場安全管控不到位,運維人員未及時制止施工人員在帶電區域內使用鋼卷尺的嚴重違章行為。 施工單位及負責人:鄭州祥和集團有限公司 胡玉生 業主單位及負責人: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鄭州供電公司 劉長義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 王金行 (二)“6·18”中國華電青海華電諾木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6月18日,中國華電所屬青海華電諾木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青海華電諾木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運維人員在檢查海西州都蘭縣諾木洪風電場SVG裝置模塊異常告警的過程中,1名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擅自卸下SVG功率柜隔板螺栓,進入SVG高壓室內,在設備未停電的情況下進行作業,導致發生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直接原因:作業人員擅自卸下功率柜隔板螺栓,進入SVG高壓室內,在設備未停電的情況下違章作業,過程中發生觸電導致死亡。 間接原因:一是作業人員嚴重違反安規要求,在未辦理工作票、未落實停電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章作業。二是作業人員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缺乏,對設備結構、功能掌握不全面、不深入,對高壓室內的觸電風險認識不足,作業過程麻痹大意。三是現場監護不到位,同行人員未制止違章作業的不安全行為。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青海華電諾木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馬志勇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負責人: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趙衛東 三、電力安全事件簡況 (一)“6·6”中國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貴陽局、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輸變電運檢公司多變電站失壓事件 6月6日,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一回220千伏線路因山火疊加設備故障導致發生一級重要用戶供電電源中斷事件。6月6日13時21分,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500千伏黎平變電站220千伏黎鼓Ⅱ回線路因山火導致C相高阻接地故障跳閘,重合閘動作后C相故障持續,220千伏黎鼓Ⅱ回線路再次跳閘,開關C相因設備故障拒動,#1、#2主變后備保護、220千伏母線失靈保護相繼動作,#1、#2主變跳閘,220千伏Ⅰ母線、Ⅱ母線失壓,一級重要用戶貴廣鐵路貴陽段220千伏榕江牽引站、從江牽引站失壓,損失負荷11.3萬千瓦。當日14時5分、14時10分,榕江牽引站、從江牽引站先后恢復運行,17時48分,500千伏黎平變恢復正常方式運行。 直接原因:220千伏黎鼓Ⅱ回線路下方發生山火,火焰短接C相對地空氣間隙,導線發生對地短路故障。重合閘動作后,對地短路故障持續,開關C相因故障拒動,故障線路未能及時切除,500千伏黎平站1#、2#母線后備保護及母線失靈保護動作,導致2臺主變三側跳閘,220千伏母線失壓,造成4個220千伏變電站(含2個牽引變電站)、14個110千伏變電站失壓。 間接原因:一是內外部群防群治機制未有效運轉,山火監測精準性不足,導致山火信息未能及時傳遞,存在漏告警。二是運維單位對設備本質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不到位,特別是對高阻接地繼發故障、開關拒動等導致的電網安全風險評估不夠深入。三是區域網架結構薄弱,該區域所有220千伏變電站的電源點均來自500千伏黎平變電站,只要500千伏黎平站主變發生故障就會導致區域220千伏電網失壓。 (二)“6·16”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熱電廠機組全停事件 6月16日,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熱電廠發生機組全停事件。6月16日10時52分,因北京燃氣集團管轄的天然氣入廠進氣總閥門異常關閉,導致高井熱電廠4臺在運機組全部跳閘,損失功率60.8萬千瓦。6月18日2時47分,4臺跳閘機組恢復運行。 直接原因:天然氣入廠總閥門電磁閥失電,造成該閥自動關閉,廠內天然氣供應中斷,導致在運機組全部跳閘。 間接原因:一是北京燃氣集團天然氣入口總門控制電源未按設計施工,兩路電源均接在同一段母線上,且未安裝UPS電源,造成入口總門控制電源不可靠。二是天然氣進氣管線運行方式不正確,應并聯運行的兩路進氣管路有一路處于關閉狀態,失去備用。三是隱患排查不到位,平時巡檢和隱患排查未能及時發現天然氣入口總門電源配置和天然氣管線運行方式存在的安全隱患。 四、防范措施 6月份發生了2起觸電人身事故,2起電力安全事件。2起事故的發生均因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擅自擴大作業范圍等原因造成,暴露出企業安全責任未落實、現場監護不嚴或缺失等問題。2起事件均由設備問題引發,凸顯現場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未落實等問題。針對當前事故和下一階段安全形勢,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一)加強新能源發電安全管理。電力企業要突出加強新能源電站安全管理,嚴格“兩票三制”管理,提升新能源兩票管理要求和運行維護規程的適用性;要加強新能源從業人員的安全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要加強新能源電站基層班組建設,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建立良好的班組安全生產氛圍,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二)加強燃氣電廠隱患排查。6月份發生2起電力安全事件,電力企業要認真吸取事件教訓,組織系統單位開展各類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及時整改發現問題。燃氣電廠要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加強與天然氣公司的溝通聯系,進一步明確設備管理界面和安全管理責任;要及時掌握重要設備運行方式和運行狀態,主動將影響安全運行的設備納入日常點檢、巡查范圍,做好風險防控;要優化重要閥門電磁閥電源配置方式,完善供氣管線運行方式,提高運行可靠性,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三)深入開展反違章治理。電力企業要加大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堅決杜絕無票作業、擅自擴大工作范圍;要深入開展“反三違”檢查工作,整治各類“習慣性”違章,確保作業現場安全可控、在控;要完善安全監督體系,充分發揮現場監護人員作用,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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