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8日,集團公司黨委2021年巡察完成對新聞中心黨總支、機關事務中心黨支部、質量檢測中心黨支部、企業管理協會黨支部、蒙電烏蘭牧騎黨支部等5家第一批被巡察的黨組織進駐工作。
根據集團公司黨委統一部署,2021年巡察派出兩個巡察組,對公司系統8家掛靠單位和1家分公司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近日,各巡察組陸續進駐第一批被巡察黨組織,召開巡察工作動員會,各巡察組組長傳達公司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會議精神并作動員講話,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表態發言。
公司黨委巡察組將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職能定位,緊扣被巡察黨組織職能職責,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具體工作中將重點圍繞“三個聚焦”要求開展巡察監督。重點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情況、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切實發揮巡察的政治監督和政治導向作用,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據悉,本輪巡察時間自2021年4月下旬開始,于2021年6月中旬結束。本次進駐的5家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時間為20天左右。巡察組設立專門值班電話、意見箱、電子郵箱和接訪地點。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黨組織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以及下一級主要負責人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轉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巡察現場工作結束后,各巡察組將繼續對蒙電建設管理分公司黨委、財務共享中心黨總支、職工社會保障管理中心(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黨支部、電機工程學會黨支部開展常規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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