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寧晉縣稅務局將一筆預交企業所得稅稅款返還至河北寧晉縣供電公司,至此,邢臺供電公司所屬縣公司“子改分”前多預交稅款返還工作全部完成,共退交款項1257.25萬元。
受當地實際情況、歷史因素等影響,2020年8月前,河北邢臺供電公司所轄17個縣公司中有6個縣公司存在“子改分”前預交企業所得稅稅款情況。為提升經營質效,針對去年8月,邢臺供電公司在國家發展減稅降費督查之際,啟動“子改分”前多交稅款返還工作。由于涉及稅務、銀行等多個部門,該公司成立退稅領導小組,建立與政府、稅務部門的溝通機制。
同時,邢臺供電公司針對“子改分”時原有關縣公司已注銷稅務信息等情況,主動聘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核查“子改分”重組前納稅情況,組織稅務機關、第三方機構、相關縣供電公司現場認證,多交所得稅款得到稅務機關確認。
邢臺供電公司主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多預交稅款返還,由當地稅務機關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恢復稅務系統中子公司相關數據信息,并同步向當地人民銀行提交縣公司改制文件等。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認可了涉及退稅的6家縣供電公司“子改分”前后為同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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