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聯合印發《福州市用電容量630千伏安及以下企業外線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除福州市負面清單企業、省級及以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團分公司以外的企業辦理新裝10千伏630千伏安及以下非高耗能永久性用電,外線電力工程費用全部由政府承擔。當地客戶外線電力工程建設從“全投資”“少投資”向“零投資”轉變。
據悉,福州市于2016年起推廣“政企協同共享管溝資源”的做法,試點將政府出資建設的電力管溝無償移交給供電公司管理,并無償開放給辦電客戶使用,為辦電客戶外部電力管溝提供“三免”(免建設、免運維、免投資)服務。但從電源接入點到“家門口”的電力線路與電氣設備仍需辦電客戶自己承擔。福州供電公司向政府相關部門匯報后,政府部門推出了延伸業擴投資界面政策,相關客戶就不用再“自掏腰包”了。
福州供電公司計劃在營銷業務應用系統中開發“業擴工程精益提升(物資管理)”及“業擴配套工程全流程視圖”模塊,進一步細化業擴配套工程管理,應對延伸投資后業擴配套工程體量增大、服務時限要求提升等服務壓力,協同開展現場踏勘、物資管理、工程建設等工作,壓減辦電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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