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今日發布關于法院裁定宣告宣威公司破產的公告,宣告國電宣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破產,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2020年5月12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發布公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該院于2020年5月9日裁定宣告國電宣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破產。2019年12月9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根據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國電宣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一案。
根據公告,截止2020年1月31日,國電宣威公司的賬面資產1,259,398,173.12元、賬面負債總額5,288,040,743.95元,賬面資產負債率為419.89%。截至2020年1月31日,國電宣威公司資產評估價值為81,639.32萬元(不含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國電宣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符合法定宣告破產的條件。
近年來,西北、西南地區部分煤電廠受到新能源增長、電價下降與電力市場化改革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從去年起開啟“破產潮”。
2019年底,國資委下發《中央企業煤電資源區域整合試點方案》(下稱《方案》),首批選取甘、陜、寧、青、新等五省區作為試點,推動煤電資產整合,以期緩解經營困難局面。eo了解到,試點區域計劃于2020年6月底前以2019年決算結果移交資產。
按照《方案》中提到的工作目標,自2019年開始啟動,用3年左右的時間開展中央企業重點區域煤電資源整合試點工作。資源整合以產權無償劃轉為主,市場轉讓為輔,盡量不產生現金交易,人員、負債隨資產一并劃轉。
在多次征求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將甘肅、陜西(不含國家能源集團)、新疆、青海、寧夏5個煤電產能過剩、煤電企業連續虧損的區域納入第一批試點。力爭到2021年末,實現試點區域產能結構明顯優化,煤電協同持續增強,運營效率穩步提高,煤電產能壓降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平均設備利用小時明顯上升,整體減虧超過50%,資產負債率明顯下降。
文件還明確了試點區域的牽頭單位,中國華能牽頭甘肅,中國大唐牽頭陜西,中國華電牽頭新疆,國家電投牽頭青海,國家能源集團牽頭寧夏。
有媒體曾報道,整合方向已定,但因涉及到牽頭單位重新核算財務往來、收益、債權、債務等工作,實際完成尚需時日。而從當前計劃來看,將免去重新審計的環節。即便如此,部分省區的整合依然不甚順利。
以煤電生存問題較為突出的甘肅為例,知情人士告訴eo,最早計劃2020年1月1日前完成經營權移交,3個月之后完成煤電資產、人員的劃撥,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復雜因素的影響,當前計劃是6月完成資產、人員劃撥。
“目前大唐甘肅公司已向牽頭單位移交了部分材料,但仍有部分重點材料尚未移交。不過涉及整合的公司人員、財務已凍結,等待劃撥。”上述人士透露。
有業內人士指出,電力集團內部對各省跨集團整合的總體策略并沒有多大區別——劃撥條件較差的資產,保留較好的。此外,涉及跨省配套的電源資產,劃撥意愿也不強。還有知情人士透露,在《方案》發出后,部分央企發電集團加速了內部煤炭和電力企業的聯營步伐,以此應對低迷的需求與激烈的行業競爭。
“無論是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還是企業層面,都還在博弈當中。只要有一個省完成了,其他地方的推進會更順利一些。”上述人士說。
資產整合方案以外,圍繞煤電的生存問題,業界依然對容量市場進行著廣泛的討論。國家電投集團發展部處長張廣宏近日在中國電力技術市場協會綜合智慧能源專委會主辦的云課堂上指出,在新電力市場環境下,發電企業面臨系統柔性提供者價值未能有效體現,穩定投資回收機制缺失等問題,需要構建容量與電能量相結合的兩部制電力市場。
同時,她也強調,容量市場必須建立市場力控制機制,需要重視長期充裕度信息的公開,建立價格風險防范機制等。
2020年4月20日,山東省發改委發布《關于電力現貨市場燃煤機組試行容量補償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容量市場運行前,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煤電機組試行容量補償電價,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0.0991元/千瓦時(含稅)。具體交易規則,根據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室有關規定執行;容量市場運行后,煤電機組通過容量市場收回固定成本,容量補償電價自動停止。
據悉,設計容量補償電價機制主要是為了讓發電機組收回相應固定成本投資。補償電價將向用戶收取,每月按機組的折算容量進行分配,已完成折舊的機組可獲得80%的補償,未完成折舊的機組可獲全部補償,檢修、非停等不可用容量要被扣除。
5月12日,山東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發布《關于召開山東電力現貨市場5月份調電試運行準備會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到,為加快推進山東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評估和檢驗現貨市場規則體系和參數的合理性,擬于5月15日至19日開展連續調電試運行。
此前4月13日至4月19日的調電試運行中,山東現貨日內價格兩次出現負電價。有業內人士解釋,午間光伏出力大,負荷較小,或是造成日內出清電價為負的主要原因。一位電力市場分析師指出,作為“兜底”電源的煤電,單靠現貨市場難以回收固定成本,越是有完善的市場機制,越能使現貨價格逼近邊際成本。
對于煤電整合與容量補償機制建設的關系,業界已有諸多討論,多數意見認為,前者是讓煤電先活下來,而后者著重體現不同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發揮的不同價值,或可讓煤電“有尊嚴地活下去”。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