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到2020年底,營業收入比2015年增長76%、利潤總額比2015年增長60%、凈利潤比2015年增長57%,連續13年在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被評為A級……2020“極不平凡”之年,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三峽集團”)效益效率全面突破歷史新高。
這份成績的背后,是這家全球最大的水電開發企業和中國最大的清潔能源集團,主動加壓、不等不靠,按下了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加速鍵”。
“三峽集團因改革而生、因創新而強,改革創新是三峽集團與生俱來的基因。”三峽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雷鳴山表示,目前三峽集團董事會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國家第二批混改試點重慶區域配售電實現整體上市、三峽新能源整體上市首發過會、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現重要二級子企業全覆蓋、“一企一策”完成二級子企業授權放權、分業務板塊制定盡職合規免責清單、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等重點改革任務率先完成,清潔能源和長江生態環保“兩翼齊飛”基本形成,國企發展取得階段性成效,三峽集團抵御風險挑戰的能力不斷增強。
按下深化改革“加速鍵”
這是單座水電站年發電量新世界紀錄誕生的時刻——截至2020年12月31日24時,在確保三峽工程全面發揮防洪、航運、水資源利用等綜合效益的前提下,世界裝機規模最大水電站——三峽電站,全年累計生產清潔電能1118億千瓦時,打破了此前南美洲伊泰普水電站于2016年創造并保持的1030.98億千瓦時的單座水電站年發電量世界紀錄,是中國水電引領世界的重要標志。按每千瓦時電量可產生13.8元GDP推算,全年1118億千瓦時電量,可支撐我國約1.54萬億元GDP,為我國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了強有力的能源保障。
2020年,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三峽集團聚焦主業發展,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實現了逆勢增長,發揮了中央企業“穩增長”的頂梁柱作用。
一系列數字是最好的佐證:三峽水利樞紐抵御建庫以來的最大洪水;國內新能源裝機突破1600萬千瓦,“十三五”裝機增長超過之前年份裝機總和;境外可控裝機規模近1000萬千瓦,2020年境外發電量超過330億千瓦時,境外業務預計貢獻利潤總額超過60億元;以長江生態環保集團為核心的“五大業務平臺”有序運轉,長江大保護落地投資超過1300億元,在共抓長江大保護中骨干作用充分彰顯……
這一切與改革的推進不無關系。2020年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印發后,三峽集團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全面部署,吹響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結號、沖鋒號。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部署的任務與新時期黨中央對三峽集團提出的新戰略發展定位高度契合,展現了黨中央一脈相承的戰略思考,本質上都要求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雷鳴山說,“只有不斷把改革創新推向深入,才能在積勢蓄勢謀勢中搶占先機、在識變應變求變中開拓新局、在補鏈固鏈強鏈中邁向世界一流。”
抓落實、見真章、重實效,不搞“空頭”改革、“口號式”改革。三峽集團第一時間制定了《集團公司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和工作任務臺賬清單,明確了43個方面共計128條具體舉措,并逐項明確了責任部門單位、成果標志、時間節點等,具有明確時間節點的改革標志性成果超過90項。
雷鳴山表示,“三峽集團將認真學習貫徹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堅持‘兩個一以貫之’,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不動搖,堅決破除一切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努力使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定型,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市場主體,不斷增強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戰略支撐作用。”
以“混資本”促“改機制”
2020年12月17日,作為三峽集團新能源業務的戰略實施主體,中國三峽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過會。
這并不是個例。作為首批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的10家央企之一,近年來三峽集團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為深化國企改革重要突破口,聚焦主業“多板塊”上市目標,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成熟一家、推進一家。
目前,三峽集團并表范圍內混改企業占比約78%,預計2020年三峽集團營業收入的66%、利潤總額的65%、凈利潤的65%將來自上市公司。
要“混”更要“改”。三峽集團以股權結構優化帶動市場化機制的加快形成,鼓勵具備條件的子企業積極探索,推動三項制度改革和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取得積極進展。“雙百企業”長江電力、三峽資本充分發揮改革尖兵示范帶動作用,在2020年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雙百企業”三項制度改革評估中,均獲得了“A”級的評價。
“這一系列改革舉措落實,推動了市場化經營機制的加快形成,促進了三峽集團激勵約束機制更加完善、市場化經營水平不斷提高,顯著增強了企業的活力和效率。”雷鳴山稱。
優化管控激發企業活力
企業活力和效率的激發,還有賴于集團管控模式的持續優化。
針對國有企業總部“機關化”的問題,三峽集團從優化組織體系、精簡審批事項、優化工作流程、改進文風會風、轉變工作方式、打造高素質人才隊伍等六個方面推進整改,取得了顯著成效。
——以子企業董事會建設為重點,不斷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厘清黨組和各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優化決策程序,形成了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優化完成“戰略+運行”管控模式。持續優化調整部門設置,強化核心職能、整合交叉職能、下放微觀管理職能等,加快打造價值創造型總部。
同時,三峽集團積極推動集團總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充分發揮總部部門專業把關、服務決策功能。
——發布權責事項清單、授權放權清單等,深入開展子企業授權放權。目前,三峽集團已累計完成17家子企業特別授權放權,授權放權占比超過32%,并建立動態評估調整機制,確保授權放權“授得下、接得住、行得穩”。
——積極探索從“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在推進重慶區域國家第二批混改試點的過程中,三峽集團充分尊重企業獨立法人主體資格,建立股權權力清單,對混改企業不作簡單的管理延伸和制度對接,而是通過“三會”參與公司治理,精簡了管理程序,提升了決策效率。
這一系列改革舉措落實,三峽集團總部“機關化”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子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得到有效落實,權責清晰、精簡高效、運行協調的管控模式逐步形成,國有資產監督更加科學有效,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三峽集團近年來改革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和重要成績。三峽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王琳強調,“要在系統總結集團近年來改革發展取得的成績、經驗和不足的基礎上,抓住清潔能源大發展、長江大保護和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重大機遇,進一步統一思想和行動,推動三峽集團以百舸爭流、千帆競發的干勁和斗志重整行裝再出發,積極參與市場競爭,破解發展瓶頸、厚植發展新優勢。”
2021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三峽集團將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為契機,充分利用當前轉型升級壓力小、改革成本低的有利“窗口期”,全面激發企業活力和效率,全力以赴推動改革和發展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和高效聯動,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努力實現清潔能源和長江生態環保“兩翼齊飛”,力爭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戰略支撐作用。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