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21613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28.8%,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8562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1.4%,同比增長1.2個百分點。 2020年,在規定風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地區中,甘肅III類資源區、寧夏III類資源區和山西IV類資源區未達國家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實際利用小時數比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分別低162小時、197小時和150小時。 2020年,在規定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地區中,甘肅II類地區、青海I類和II類地區以及寧夏I類地區等4個地區未達到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其中,甘肅II類地區比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地區低137小時;青海I類和II類地區比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分別低64小時和63小時;寧夏I類地區比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低110小時。 2020年,22條特高壓線路年輸送電量5318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2441億千瓦時,同比提高3.8%,可再生能源電量占全部輸送電量的45.9%。國家電網運營的18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4559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電量1682億千瓦時,占輸送電量的37%;南方電網運營的4條特高壓線路輸送電量759億千瓦時,全部為可再生能源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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