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朱丹 陳敏)近日,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BD COP15)第二階段會議即將召開之際,三峽集團組織并完成申報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及長江大保護自主承諾,被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f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秘書處官方數據庫正式收錄,在CBD官方平臺上作為高質量承諾公開展示和傳播,成為中國進行自主承諾的首家央企。
CBD COP15是聯合國首次以生態文明為主題召開的全球性會議。大會提出,到2050年實現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和惠益分享,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愿景。COP15上階段會議已于去年10月在云南昆明閉幕,第二階段會議將于2022年12月5-17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中國將繼續作為COP15的主席國。
長期以來,三峽集團深入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助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落實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進程等方面開展積極行動,積累了諸多成功經驗與案例。
根據承諾計劃,三峽集團將在未來幾年開展一系列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及長江大保護領域的目標和行動,并結合新時期的使命服務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工作,促進中華民族的母親河——長江永續健康發展,為帶動全球更多的利益相關方、為地球更可持續的未來貢獻一份三峽力量。
延伸閱讀
生物多樣性公約
生效于1993年的《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f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是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是國際社會為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做出的努力。CBD有三個主要目標:保護生物多樣性; 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組成部分; 公平公正地分享由于利用遺傳資源而產生的惠益。公約希望能夠最大程度地保護地球上多種多樣的生物資源,造福于當代和子孫后代。
目前CBD已有196個締約方,最高決策機構為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每次締約方大會所做決定都會圍繞著CBD的三大目標來展開。在過去的15次大會中,從履約機制的建立到實質進展階段,COP已經取得了不少進展。去年在昆明舉辦的COP15大會,各締約方在一起議定新的十年甚至更長遠的計劃:“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
自主承諾
“自主承諾”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2013年華沙氣候變化大會上提出國家自主承諾減排承諾機制,并在2014年利馬氣候大會上得以明確,不做統一標準的規定,各國根據自身的情況制定明確的、可行的減排目標。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就是我國為應對氣候變化所作出的自主承諾。這樣的模式繼而從國家主體擴展到非國家主體,社會團體、企業、個人都可以做出自主貢獻承諾。
CBD也借鑒了此模式,且將收集重點放在非國家主體上。2018年埃及沙姆沙伊赫COP14會議后,中國政府、埃及政府及聯合國CBD秘書處聯合發起了 “人與自然——從沙姆沙伊赫到昆明行動議程”,希望能催生社會各界不同利益相關者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實際行動,并繪制全球保護行動地圖以分析影響和發現不足。其中主要方式便是號召社會各界參與,提交助力生物多樣性保護自主承諾并在CBD網站展示,旨在提升公眾關注的同時,展示和分析全世界對生物多樣性所做出的積極貢獻,以期催生進一步的行動,促進更多聯合倡議的產生。
目前CBD的196個締約方主要以國家戰略和行動目標的形式提交國家層面的承諾,而社會各界也可通過“自主承諾”為生物多樣性保護貢獻一份力量。
編輯:陳曉英 毛慶 楊思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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