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十分重視發展綠色清潔能源產業,于2000年首次頒布《可再生能源法》。此后又對該法進行了數次修改完善,其核心內容是對可再生能源產業提供政策傾斜和資金補貼,如設置上網電力保護價格,對可再生能源企業提供長期固定補貼等。目前,德國對可再生能源的年補貼額已超過200億歐元,為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動了德國電力行業低碳化的快速發展,但同時也面臨清潔能源產能過剩、電網擁堵等問題。
隨著可再生能源市場逐步成熟,德國政府從2017年開始再度調整能源策略,全面引入競標機制,補貼不再由政府決定,而是由市場競價體系確定,以保證較高的市場參與度,促進可再生能源穩步發展。
為實現歐盟節能減排目標,德國還將加速淘汰煤電產能。今年9月1日,德國政府進行了首次“退役競標”,為提前退役的燃煤電廠提供補償。1990年以前投運的燃煤電廠如果提前退出,未來10年內獲得的政府補償金額將超過繼續運營的收益。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將有大量煤電產能退出德國市場。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的能源專家羅特瑪赫表示,由于看好德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未來發展前景,越來越多創新型綠色企業正涌入德國并設立生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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