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北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河北省2020年風電項目謀劃工作方案》,提出將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前提下,在具備電力送出及消納條件的山區和丘陵地區組織謀劃風電項目。
項目謀劃范圍涵蓋河北11個丘陵縣及14個山區縣,具體包括:丘陵縣——石家莊行唐縣、元氏縣、鹿泉區,邯鄲邯山區、叢臺區、磁縣,邢臺臨城縣、內丘縣、沙河市,保定滿城區、順平縣;山區縣——石家莊井陘縣、靈壽縣、贊皇縣、平山縣,邯鄲涉縣、武安市,邢臺邢臺縣,保定淶水縣、阜平縣、唐縣、淶源縣、易縣、曲陽縣,張家口蔚縣。
根據方案,應在風能資源好、具備土地條件、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符合要求的縣謀劃項目。鼓勵結合制氫、供暖、微電網等方式,采取“風電+”綜合開發利用模式。應選擇綜合實力強、經營業績好、技術水平高、產業帶動力大、誠信記錄優的企業謀劃平價項目。
謀劃項目原則上需滿足1年以上測風時間;征求市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鄉規劃、旅游、文物、林業、水務等部門意見,明確項目用地的土地屬性及是否符合風電用地政策;征求冀北電力公司、省電力公司接入意見,確保謀劃項目具備電網送出條件。
方案要求,合理確定謀劃項目規模,防止盲目求大;項目布局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等,要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同時要統籌考慮集中式和分散式項目建設,避免出現場址重合;嚴格審核申報企業綜合實力,嚴格把關,合理優選,高標準、高起點開展項目謀劃工作,確保選擇有實力的企業開發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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