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3月,江西省5個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獲發改委批復,分別為:龍源寧都武華山風電場0.6元、定南新陽智慧風電場0.57元;浮梁中嶺100MW風電項目0.6元、貴溪市瑞天佑新能源有限公司貴溪耳口風電場0.61元、定南金風潤天巋美山風電場0.6元。原文如下: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龍源寧都武華山風電場上網電價的批復
贛發改價管〔2021〕172號
贛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核定龍源寧都武華山風電場上網電價的請示》(贛市發改價管字〔2021〕52號)收悉。經核,龍源寧都武華山風電場項目于2016年11月核準,2018年9月贛州市行政審批局批復同意核準文件延期一年,2019年10月開工建設,2020年11月實現并網發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精神,核定龍源寧都武華山風電場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60元(含稅),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發電機組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購電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請按新政策辦理。
2021年3月9日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定南新陽智慧風電場上網電價的批復
贛發改價管〔2021〕118號
贛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核定定南新陽風電場上網電價的請示》(贛市發改價格字〔2020〕700號)收悉。定南新陽風電場項目于2018年9月核準,2019年9月開工建設,2020年12月實現并網發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精神,核定,定南新陽風電場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57元(含稅),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發電機組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購電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請按新政策辦理。
2021年2月9日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浮梁中嶺100MW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的批復
贛發改價管〔2021〕101號
景德鎮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要求核定浮梁中嶺100MW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的請示 》(景發改價格字[2020]307號)收悉。經核,浮梁中嶺風電場項目于2015年12月核準,2017年10月申請延期,2018年10月開工建設,2020年12月首條線路實現并網發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精神,核定浮梁中嶺100MW風電場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60元(含稅),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發電機組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購電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請按新政策辦理。
2021年2月4日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貴溪市瑞天佑新能源有限公司貴溪耳口風電場上網電價的批復
贛發改價管〔2021〕171號
鷹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申請批復貴溪市瑞天佑新能源有限公司貴溪耳口風電場上網電價的請示》(鷹發改價管〔2021〕3號)收悉。經核,貴溪耳口風電場項目于2015年11月核準,2017年11月開工建設,2020年11月實現并網發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3008號)精神,核定貴溪耳口風電場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61元(含稅),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發電機組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購電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請按新政策辦理。
2021年3月9日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定南金風潤天巋美山風電場上網電價的批復
贛發改價管〔2021〕69號
贛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核定定南金風潤天巋美山風電場上網電價的請示》(贛市發改價管字〔2021〕12號)收悉。經核,定南金風潤天巋美山風電場項目于2017年10月核準,2019年8月開工建設,2020年12月并網發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精神,核定定南金風潤天巋美山風電場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60元(含稅),自并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發電機組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購電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請按新政策辦理。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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